金融消費評議實務問題研究 | 如何做好生意 - 2024年11月

金融消費評議實務問題研究

作者:王志誠莊永丞葉啟洲胡峰賓汪信君李志峰林勳發池泰毅陳俊元羅俊瑋卓俊雄陳俊仁林育廷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7年09月01日
ISBN:9789869429917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361元

  伴隨智慧金融快速演進,金融科技的應用逐漸改變金融服務樣貌,其所衍生的消費爭議更形複雜。如何普及金融教育宣導,俾便消費者強化風險意識,並使金融服務業掌握爭議關鍵以為因應調整,本中心特邀學者專家,就當前金融消費評議制度及若干新種金融商品之法律問題撰寫,並經權威學者匿名審稿修訂後匯集成冊。藉由本書出版,激發產官學界之迴響與討論,進而協助我國金融消費評議制度之體制更嚴謹、運作更順暢、研究更深化。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作者簡介

王志誠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莊永丞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葉啟洲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胡峰賓

  律大法律事務所律師

汪信君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李志峰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林勳發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池泰毅

  璞實法律事務所律師

陳俊元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助理教授

羅俊瑋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卓俊雄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陳俊仁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育廷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序/李滿治
序/林建智

第壹編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問題研究

第一章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第8款申請評議事件已經法院判決確定」之適用爭議
從法律觀點看「同一事件」之認定標準/王志誠
從「既判力」觀點探討同一事件之訴訟標的/莊永丞

第二章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第2項及第30條第4項間之適用爭議
金融消費評議機制之事前同意與訴訟救濟的適用爭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北他調簡字第2號判決評析/葉啟洲
從具體法律觀點探討評議決定之拘束力與提起宣告評議無效或撤銷評議之訴/胡峰賓

第三章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公平合理原則補償比率之適用及建議
公平合理原則適用範圍、要件與法律效果/汪信君
借鏡他國公平合理原則之適用以作為我國補償標準之參考/李志峰

第貳編 金融消費評議實務問題研究

第一章 保險法第44條第2項「利害關係人」之適用爭議
保險法第44條第2項利害關係人之範圍/林勳發
保險法第44條第2項利害關係人之範圍/池泰毅

第二章    保險法第163條第6項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3項「忠實義務」可能消費爭議態樣及處理原則
保險經紀人忠實義務認定/陳俊元
保險法第163條第6項規定之初探/羅俊瑋

第三章    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可能消費爭議態樣及處理原則
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相關法律問題評析/卓俊雄
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可能消費爭議態樣及處理原則/葉啟洲

第四章    第三方支付可能消費爭議態樣及處理原則
第三方支付爭端解決之研究/陳俊仁
第三方支付可能消費爭議態樣及處理原則/林育廷

 



  金融消費評議實務問題研究》是評議中心出版的第一本專書,係本中心第2屆董事長林建智先生任內規劃,經長時間醞釀所催生,近期終於順利產出,至為難得。

  本中心成立至今已屆6年,也積累約有1萬2千件評議案件,在爭議案件的處理過程中,確實也面臨了相關實務與法規適用之疑義。再者,因科技的快速發展與衝擊,造成金融市場與交易型態的改變,金融與科技的結合,使得金融商品種類愈加繁複,金融服務愈加細緻化及個人化,未來金融實務與法規適用之相關問題將益顯重要。

  本書由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評議實務面向出發,規劃了7個主要議題,分別邀集13位專家學者撰擬14篇的文稿,藉由這些法規與實務議題的探討、問題的研究,希冀本書的內容,能對金融消費者保護及現行法規的調整提供參考。

  最後,要感謝第2屆林建智董事長與張冠群評議主任委員兼總經理完成本專書之前置作業,使後續編務程序得以順暢進行。亦要感謝撥空撰稿、校對的執筆者,以及本中心協助編校業務之人員。謹代表本中心致上最誠摯之感謝之意。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第3屆董事長
李滿怡 謹誌



  鑑於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在台灣引發諸多金融消費爭議,我國於民國100年制定施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其目的在於保護金融消費者之權益,公平、有效、合理地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事件,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係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由政府百分之百捐助基金設立之財團法人。本中心之設立宗旨有二:一為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另一為辦理金融消費教育宣導。就「爭議處理」而言,性質上屬於事後消極補救機制,遇有金融消費爭議發生時,委由本中心基於公平公正之立場,以專業迅速方式協助解決紛爭。就「教育宣導」而言,則是事前積極預防觀念,期許藉由不同面向的金融教育與案例研討,使消費者具備應有之金融知識、從業人員建立正確之服務理念,以避免金融消費爭議之發生。於許多先進國家,不論是金融消費之爭議處理,抑或金融教育之深化普及,皆是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可或缺之重要礎石。

  在台灣,由於評議制度仍屬新設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與現行司法體系不免時有扞格之處,亦常衍生法律適用之疑義,恐妨礙評議制度之運作效能,故亟待釐清並謀求解決之道。再者,伴隨智慧金融之快速演進,金融科技之應用逐漸改變金融服務之樣貌,日後衍生之消費爭議將更形複雜。如何普及金融教育宣導,俾便消費者強化風險意識,並使金融服務業掌握爭議關鍵以為因應調整,亦屬未雨綢繆之防制措施。

  有鑑於此,本中心特別邀請學者專家,就當前金融消費評議制度及若干新種金融商品之法律問題撰寫研究報告,並經權威學者匿名審稿修訂後匯集成冊。期盼藉由本書之出版,激發產官學界之迴響與討論,進而協助我國金融消費評議制          度之體制更嚴謹、運作更順暢、研究更深化。

  本書之順利出版,有賴執筆者於百忙之中撥冗撰寫,分析評論當前金融消費評議制度之相關法律問題,謹代表本中心敬致最誠摯之謝忱。另外,匿名審稿者不辭辛勞之細心審查與寶貴建議,對於充實本書內容助益甚大,深表敬佩。最後,本中心編輯委員及工作同仁之認真負責,頗值嘉勉,謹致欣慰感謝之意。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第2屆董事長
林建智 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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