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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價稅簡介-稅率及計算公式

一般用地稅率表. 稅級別, 計算公式. 第1級,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 10/1000 ). 第2級,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 ...按Enter到主內容區:::展開首頁各稅資訊地價稅地價稅簡介大中小稅率及計算公式(一)一般用地稅率一般用地稅率表稅級別計算公式第1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10/1000)第2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稅率(1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第3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至10倍者)×稅率(2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第4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至15倍者)×稅率(3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第5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至20倍者)×稅率(4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第6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者以上)×稅率(5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二)特別稅率特別稅率表適用土地稅率種類(1)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2/1000(2)公共設施保留地6/1000(3)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業用地等10/1000附註: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金額請逕洽各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

檔案下載新北市地價稅稅額計算公式PDF新北市79年迄今各年度累進起點地價ODS發布日期:107-08-17發布單位:土地稅科更新日期:109-03-10點閱次數:13720各稅資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機關介紹簡介及沿革處長簡介組織職掌服務通訊得獎集錦線上櫃臺電子稅務文件申辦下載及進度查詢網路繳稅線上查繳稅網路申報預約服務稅額試算滯納金試算臨櫃線上補件常見問答房屋稅稅籍編號查詢直撥退稅匯款資料上傳便民服務全功能櫃臺話務中心手機視訊服務創新服務友善設施節稅健檢多元化繳稅稅務行事曆線上問卷意見交流友站連結查詢金融遺產專區資訊公開稅務新聞稅務公告法規釋令行政指導有關文書施政計畫業務統計研究報告預算及決算書支付或接受之補助本處徵才採購決標公告會議紀錄政府資料開放宣導園地FB稅不著-呼叫暗光鳥活動訊息雲端發票e起來數位文宣教材下載預約到府講習新北市e稅報有獎徵答宣導手冊專區服務新冠肺炎地方稅專區身障人士專區銀髮族專區地政士專區新住民專區金融機構代收稅款專區志工專區退休人員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災害減免專區遺失物專區行政救濟專區得獎名單廉政專區性別主流化專區檔案應用專區回頁首



2. 地價稅/試算稅額

本表係依平均地權條例、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地價稅應繳稅額之 ... 未超過350平方公尺(105.875坪)部分,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各稅專區使用牌照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房屋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地價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土地增值稅查詢土地增值稅辦理情形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契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印花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娛樂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稅額試算更新日期:2021/4/6    ※目前位置:首頁»各稅專區»地價稅»稅額試算字型大小:小中大地價稅地價稅最後異動時間:106/10/20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網站之試算稅額僅供參考本表係依平均地權條例、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地價稅應繳稅額之計算公式提供簡易試算,若土地有減徵或免徵等原因,因涉及分攤累進差額故不適用本表。

如您需要詳細課稅資料,請至本局網站線上申辦核發課稅明細表或至各分局臨櫃申請。

※每一土地所有權人所有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211.75坪)為限。

※依本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規定,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土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0平方公尺(45.375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0平方公尺(105.875坪)部分,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地號輸入範例》25地號請鍵入00250000、25-1地號請鍵入00250001。

一般用地稅率試算新增土地筆數行政區段、小段地號課稅面積(平方公尺)申報地價(元/平方公尺)單筆課稅地價(元)單筆稅額(元)刪除第1筆請選擇000刪除  總課稅地價(元)    稅率    累進差額    總稅額(元)    級距    0  0%  0  0  稅額試算清除資料特別稅率試算新增土地筆數稅地種類行政區段、小段地號課稅面積(平方公尺)申報地價(元/平方公尺)課稅地價(元)稅率稅額(元)刪除第1筆請選擇000‰0刪除  總稅額(元)    0稅額試算清除資料  稅地種類    一般用地    特別稅率    合計    稅額(元)  0  0  0《貼心提醒》請於試算前先點選「清除資料」清空各欄位後再輸入資料。

地價稅稅率及計算公式簡介(一)一般用地稅率稅級別計算公式第一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10‰)第二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稅率(1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第三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稅率(2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第四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稅率(3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第五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稅率(4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第六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稅率(5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附註: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請逕洽各直轄市或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

(二)特別稅率適用土地稅率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2‰公共設施保留地6‰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等10‰臺中市109年至110年地價稅額計算公式:一般土地第1級:(1,662,000以下×10‰-0)=本年應納稅額第2級:(1,662,001~  9,972,000×15‰-    8,310)=本年應納稅額第3級:(9,972,001~18,282,000×25‰-108,030)=本年應納稅額第4級:(18,282,001~26,592,000×35‰-290,850)=本年應納稅額第5級:(26,592,001~34,902,000×45‰-556,770)=本年應納稅額第6級:(34,902,001以上           ×55‰-905,790)=本年應納稅額自用住宅用地課稅地價×2‰=本年地價稅應納稅額工業用地等課稅地價×10‰=本年地價稅應納稅額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地價×6‰=本年地價稅應納稅額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本市上一次重新規定地價為107年,109年已重新規定地價完畢。

109年及110年地價稅係按109年地價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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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價稅

地價稅是一種不動產稅制。

對於已規範地價之土地,在平時所課徵之財產稅。

目录. 1 稅制. 1.1 納稅義務人; 1.2 免徵地價稅; 1.3 稅率; 1.4 優惠稅率. 1.4.1 自用住宅及 ...地價稅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地價稅是一種不動產稅制。

對於已規範地價之土地,在平時所課徵之財產稅。

目錄1稅制1.1納稅義務人1.2免徵地價稅1.3稅率1.4優惠稅率1.4.1自用住宅及國民住宅用地1.4.2工業用地及動物園等土地1.4.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1.4.4公有土地2歷史2.1法源依據2.2制定沿革3批評與爭議4參見5注釋6參考文獻稅制[編輯]台灣房地產相關稅賦分類,地價稅位於此圖左下角,屬於土地的持有稅。

中華民國基於孫文三民主義中的「照價徵稅」「漲價歸公」等主張,於1947年所制定憲法第143條中,規定對私有土地的持有及出售分別課稅。

其中對土地的持有,課以地價稅[1]。

屬於地方稅,由各直轄市或縣市地方稅務局徵收,地方政府支用[2]。

依照三民主義平均地權的設計,地價稅是以地主自行申報的地價作為稅基,地主為了少繳稅,不會把地價申報的太高。

但申報的太低,又怕政府以申報的地價進行徵收,於是就會誠實申報。

這種方式是為了解決早年評估技術不發達,導致地價難以決定的問題。

此外,地方政府每二年會重新規定地價(也就是公告地價),若是地主沒有申報地價,則以公告地價的八成為申報地價,作為地價稅的稅基。

納稅義務人[編輯]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之土地,則為典權人;承領之土地,則為承領人;承墾之土地,則為耕作權人。

[3][4]:472免徵地價稅[編輯]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10‰)徵收地價稅。

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5]下列公有土地地價稅全免,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各級政府與所屬機關及地方自治機關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但不包括供事業使用者在內;國防用地及軍事機關、部隊、學校使用之土地;公立之醫院、診所、學術研究機構、社教機構、救濟設施及公、私立學校直接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以及學校學生實習所用之直接生產用地;農、林、漁、牧、工、礦機關直接辦理試驗之用地;糧食管理機關倉庫用地;鐵路、公路、航空站、飛機場、自來水廠及垃圾、水肥、污水處理廠(池、場)等直接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引水、蓄水、洩水等水利設施及各項建造物用地;政府無償配供貧民居住之房屋用地;名勝古蹟及紀念先賢先烈之館堂祠廟與公墓用地;觀光主管機關為開發建設觀光事業,依法徵收或協議購買之土地,在未出賣與興辦觀光事業者前,確無收益者;依停車場法規定設置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等。

[6][4]:484稅率[編輯]至於稅率,則是依土地的用途與申報地價總額而定。

一般用地的申報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則會針對超過的部分施行累進課徵。

特定用途的土地,例如自用住宅、工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可適用特別稅率[1]:93。

作農業使用之土地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不課地價稅。

地價稅之繳納期間在每年11月1日至30日[7],依據8月31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進行課徵。

[8][9]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10‰)。

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千分之十(10‰)徵收[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據下列累進稅率課徵。

現行(2020年)的一般用地累進稅率分為六級,計算公式如下表[11]:一般用地稅率稅級公式適用標準1地價×稅率(10‰)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地價×稅率(1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0.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3地價×稅率(2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6.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至10倍4地價×稅率(3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17.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至15倍5地價×稅率(4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33.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至20倍6地價×稅率(5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54.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以上說明:累進起點地價=各直轄市或縣(市)土地,扣除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後,每7公畝的平均地價。

每個直轄市、縣市的累進起點地價皆不同。

優惠稅率[



4.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地價稅-稅率與計算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資料數目請逕洽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查詢); 四、地價稅稅率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進階搜尋公告資訊新聞稿最新消息活動訊息徵才招標公告稅務公告政府資訊公開本處介紹關於本處處長園地策略地圖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聯絡資訊獲獎紀錄各稅服務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納稅資訊申辦與書表下載線上查詢與試算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行政救濟便民服務措施繳稅與退稅繳稅紀錄查詢臨櫃申請案件流程稅務行事曆不動產移轉DIY災害損失減免宣導區多媒體宣導區稅務宣導區主題宣導區執行專區意見交流單一陳情檢舉逃漏稅信箱線上問卷調查線上問卷調查報告分眾引導區地政士長青網身障人士金融機構志工園地新住民兒童網國際人士-英文版(EnglishVersion)熱門關鍵字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常見問答兒童網雙語詞彙RSS訂閱臺北通下方連結隱私權政策網路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本站使用正體字:::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常見問答兒童網雙語詞彙RSS訂閱臺北通字級小中大熱門關鍵字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進階搜尋公告資訊新聞稿最新消息活動訊息徵才招標公告稅務公告政府資訊公開本處介紹關於本處處長園地策略地圖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聯絡資訊獲獎紀錄各稅服務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納稅資訊申辦與書表下載線上查詢與試算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行政救濟便民服務措施繳稅與退稅繳稅紀錄查詢臨櫃申請案件流程稅務行事曆不動產移轉DIY災害損失減免宣導區多媒體宣導區稅務宣導區主題宣導區執行專區意見交流單一陳情檢舉逃漏稅信箱線上問卷調查線上問卷調查報告分眾引導區地政士長青網身障人士金融機構志工園地新住民兒童網國際人士-英文版(EnglishVersion)分享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各稅服務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首頁各稅服務地價稅地價稅網頁功能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注音稅率與計算一、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備  註土地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土地所有權屬公有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者典權人設有典權土地承領人承領土地耕作權人承墾土地附註土地為分別共有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課徵期間開徵日課徵期間備      註11月1日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開徵1次,臺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繳納期間均訂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三、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資料數目請逕洽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查詢)四、地價稅稅率及計算公式(一)一般用地稅率稅級別計  算  公  式第1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千分之十)第2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稅率(千分之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第3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至10倍者)×稅率(千分之二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第4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至15倍者)×稅率(千分之三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第5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至20倍者)×稅率(千分之四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第6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者以上)×稅率(千分之五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地價稅速算公式-累進起點地價及課稅級距表(二)特別稅率適  用  土  地稅率種類(1)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千分之二(2)公共設施保留地千分之六(3)工業用地、加油站、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等千分之十(4)公有土地千分之十(三)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坐落土地適用土地地價稅優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減徵應納地價稅額百分之八十公益出租人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此頁資訊有幫助嗎?滿意度調查此頁資訊有幫助嗎?滿意度調查感謝您提供寶貴的意見!1顆星



5. 什麼是地價稅

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地價稅自用稅率之申報 向稅捐機關索取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函一份 檢附設籍(或土地所有權人) ...回知識列表「地價稅」,舉凡已規定地價之土地,除已依法課徵田賦者外,土地所有權人所有之土地均應課徵地價稅。

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人典權人承領土地時為承領人承墾土地時為耕作權人如土地所有權人屬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為分別共有者,則以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人為納稅義務人如未推舉代表者,以共有人各按其為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但因土地權屬不明或無人管理或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者,應由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稅率及計算方式一般私有土地:稅率=10/1000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1000工業、礦業、公園等特定用地:稅率=10/1000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6/1000公有土地非公用:稅率=10/1000空地稅:按應納地價稅加徵2倍至5倍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時,則按下表累進課稅:第一級: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時課稅地價×稅率(10/1000)第二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00%課稅地價×稅率(1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第三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在1,000%以下時課稅地價×稅率(2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第四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在1,500%以下時課稅地價×稅率(3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第五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在2,000%以下時課稅地價×稅率(4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第六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在2,000%以上時課稅地價×稅率(5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註:所謂累進起點地價:係指各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公共設施保留地─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外,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工業、礦業、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寺廟、教堂、政府指定之名勝古蹟、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加油站及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等供直接使用之土地,皆按其申報地價數額千分之十徵收。

公有土地─公有土地按其申報地價數額千分之十之基本稅率徵收,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者。

空地稅─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為空地者,應加徵空地稅。

其稅額按該宗土地應納基本稅額加徵2至5倍。

課徵期間與開徵日期地價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按照地政機關編送之地價歸戶冊及地籍異動通知資料核定,每年徵收一次,並採曆年制,係由每年1月1日課徵至同年12月31日止。

其開徵日期係以每年11月01日開徵至同年11月30日止。

納稅義務基準日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地價稅自用稅率之申報向稅捐機關索取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函一份檢附設籍(或土地所有權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另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無建物登記時之自用住宅基地號勘查成果一份得適用優惠稅率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天前(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用住宅地價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本年期則無法改採優惠稅率。

現在馬上算:地價稅回知識列表台慶不動產賣屋售屋稅費稅費知識稅費試算節稅寶典稅費知識



6. 地價稅稅目介紹-地方稅務局

地價稅課稅範圍. 納稅義務人, 課稅範圍, 開徵日期, 截止日期. 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承領人、耕作權人。

經指定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地價稅之使用人。

信託財產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目前位置:首頁各稅介紹地價稅稅目介紹字級:小中大稅目介紹 地價稅課稅範圍納稅義務人課稅範圍開徵日期截止日期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承領人、耕作權人。

經指定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地價稅之使用人。

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除依規定課徵田賦者外,以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本市轄區內之土地總歸戶後之地價總額課徵地價稅。

11月1日11月30日 地價稅稅率土地類別稅率適用對象私有土地10/1000地價總額未超過本市土地累進起點地價者15/1000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就其超過部份25/1000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至10倍者,就其超過部份35/1000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至15倍者,就其超過部份45/1000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至20倍者,就其超過部份55/1000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份2/1000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都市土地在3公畝,非都市土地在7公畝以內者,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6/1000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不含自用住宅﹚10/1000工業、礦業、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寺廟、教堂、政府指定之名勝古蹟、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及依都市計畫法規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等供直接使用之土地,但未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不適用公有土地10/1000按申報地價,基本稅率徵收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 地價稅罰則項目罰則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者逾期繳納自本日起每2日加計1%滯納金,最高加至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

地藉變更、隱匿地目等則或於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未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者一、逃稅或減輕稅賦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處短匿稅額或賦額3倍以下之罰鍰。

二、規避繳納實物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處應繳田賦實物額1倍之罰鍰。

 地價稅稅務事項提要辦理時間辦理稅務事項提要5月1日至31日向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與農經不可分離土地,改課田賦9月22日前當期地價稅按自住優惠稅率課征或減免地價稅土地之申請,逾期申請自次期始適用11月1日至11月30日地價稅繳納期限最後更新日期:109-07-30瀏覽人次:1471 人回上頁回首頁TOP



7. 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地方稅務局

一般土地, (課稅總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 =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一級 (2,981,000元以下* 10/1000 - 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二級 (2,981,001元~17,886,000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目前位置:首頁各稅介紹地價稅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字級:小中大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 適用期間:109年度至110年度一般土地(課稅總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一級(2,981,000元以下*10/1000-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二級(2,981,001元~17,886,000*15/1000-14,90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三級(17,886,001元~32,791,000*25/1000-193,76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四級(32,791,001元~47,696,000*35/1000-521,67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五級(47,696,001元~62,601,000*45/1000-998,63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六級(62,601,001元以上*55/1000-1,624,64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總地價*2/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工業用地等課稅總地價*10/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總地價*6/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適用期間:107年度至108年度一般土地(課稅總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一級(2,998,000元以下*10/1000-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二級(2,998,001元~17,988,000*15/1000-14,99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三級(17,988,001元~32,978,000*25/1000-194,87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四級(32,978,001元~47,968,000*35/1000-524,6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五級(47,968,001元~62,958,000*45/1000-1,004,33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六級(62,958,001元以上*55/1000-1,633,91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總地價*2/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工業用地等課稅總地價*10/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總地價*6/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適用期間:105年度至106年度一般土地(課稅總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一級(3,313,000元以下*10/1000-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二級(3,313,001元~19,878,000*15/1000-16,56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三級(19,878,001元~36,443,000*25/1000-215,34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四級(36,443,001元~53,008,000*35/1000-579,77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五級(53,008,001元~69,573,000*45/1000-1,109,85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六級(69,573,001元以上*55/1000-1,805,58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總地價*2/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工業用地等課稅總地價*10/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總地價*6/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適用期間:102年度至104年度一般土地(課稅總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一級(2,501,000元以下*10/1000-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二級(2,501,001元~15,006,000*15/1000-12,50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三級(15,006,001元~27,511,000*25/1000-162,56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四級(27,511,001元~40,016,000*35/1000-437,67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五級(40,016,001元~52,521,000*45/1000-837,83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第六級(52,521,001元以上*55/1000-1,363,045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總地價*2/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工業用地等課稅總地價*10/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總地價*6/100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最後更新日期:109-10-16瀏覽人次:3175 人回上頁回首頁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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