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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生能源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台中市高美溼地旁的風力發電廠清水地熱發電廠地熱井台灣再生能源截至2019年底裝置容量為779.5萬瓩(7,795MW),占台灣總發電設備5,594.6萬瓩之13.9%。

2019年度台灣再生能源發電量為153.6億度(15,360GWh),占台灣總發電量比例為5.6%[1]。

蔡英文政府及林全內閣希望於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2],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為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2,700萬瓩(27GW),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比例達20%[3]。

目錄1定義與發展歷程2再生能源政策2.1政策目標2.2獎勵措施3各種再生能源發展情況3.1太陽光電3.2風力發電3.3水力發電3.4地熱能3.5生質能3.6海洋能4參見5外部連結6參考文獻定義與發展歷程[編輯]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資料,現階段台灣再生能源涵蓋項目包括慣常水力發電(川流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能、生質能與廢棄物發電(英語:Waste-to-energy)六項[1]。

經濟部能源局在訂定發展目標上,通常使用「新及再生能源」一詞,除了前述項目之外,另加入並非屬於「再生能源」,而是屬於「新興能源」之燃料電池[4]。

台灣投入發展「再生能源」,除了前述項目,另有尚於初始開發階段之海洋能技術,政府主管機關尚未對於海洋能發展訂立目標,但經濟部能源局[5]與「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6]有投入研究。

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之重要里程為2009年7月發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7],此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之母法,該條例之中央政府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由經濟部能源局執行業務。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歷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發電量之數值與占總發電之比例如下:歷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發電量[1]年度裝置容量發電量數值(百萬瓦特,MW)占總裝置容量比例(%)數值(百萬度,GWh)占總發電量比例(%)20209,48216.4%15,3135.5%20197,79513.9%15,3605.6%20186,24611.9%12,6344.6%20175,25910.7%12,3904.6%20164,7269.5%12,7534.8%20154,3308.9%10,5014.1%20144,0658.4%9,9443.8%20133,8167.8%10,8644.3%20123,5947.4%10,6844.3%20113,3997.0%8,9953.6%20103,1976.5%8,6423.5%20093,0306.3%7,8083.4%再生能源政策[編輯]政策目標[編輯]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現階段以發電為主。

過去曾經有非發電之發展目標,包括提供熱能之太陽能熱水器推廣設置,部分替代柴油之「生質燃料摻配比例」規範,兩者目前均已不再列為推動項目[8][9]。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4月12日於立法院通過修正案,設定2025年再生能源累計裝置量達2,700萬瓩(27GW)的目標[3]。

台灣新及再生能源裝置量現況與發展目標(單位:百萬瓦特,MW)[4]2020年2025年太陽光電6,50020,000陸域風力發電8141,200離岸風力發電5203,000地熱能150200生質能及廢棄物768813慣常水力發電2,1002,150燃料電池22.560合計10,87527,423獎勵措施[編輯]現階段蔡英文政府對於再生能源獎勵措施以「保證收購」20年之「躉購費率」制度為主,「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4月12日於立法院通過修正案後,未來「保證收購」與「電力自由交易」二者可相互轉換,代表政府過去師法德國的「保證收購」躉購費率制度[10]將逐漸淡出,逐步導向自由市場[3]。

自「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實施以來,歷年各類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如下:各類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單位:新台幣元/度)年度\技術類型太陽光電陸域風力發電離岸風力發電小水力發電地熱能生質能廢棄物其他2020[11]3.9383~5.71322.2888~7.79985.09462.85995.19562.5765~5.08743.8945─2019[12]4.1579~6.14622.5124~7.87595.51602.83255.19562.6871~5.11763.94822.11072018[13]4.2429~6.22692.7315~8.66855.84982.79885.19562.5765~5.01613.89452.32262017[14]4.4098~6.46952.8395~8.9716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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