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便民服務-多元化繳稅-信用卡繳稅 | 房屋稅繳納方式

違章罰鍰: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 ... 四)繳納方式:利用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取得授權號碼。

按Enter到主內容區:::展開首頁便民服務多元化繳稅大中小信用卡繳稅(一)稅目:查(核)定開徵稅款: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補徵)、娛樂稅(自動報繳除外)。

​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大額繳納及娛樂稅自動報繳、臨時公演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違章罰鍰: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房屋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繳納(展延)期間內。

 (三)時效: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二日二十四時前。

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二十四時。

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為申報期間屆滿後二日二十四時,印花稅大額及娛樂稅為申報截止日當日二十四時。

(四)繳納方式:利用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取得授權號碼。

 (五)適用對象:繳納申報自繳稅款時: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繳納查(核)定開徵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時: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惟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六)繳款日:依各發卡銀行規定。

 (七)繳納證明: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

(八)手續費:納稅人無須負擔。

(九)操作步驟:1.採電話語音(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電話號碼各地區及金門地區皆可撥412-6666/412-1111服務代碼166#-外島(除金門地區外)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撥02(或04或07)412-6666/412-1111服務代碼166#-國外地區請撥886-2(或4或7)-412-6666/412-1111服務代碼166#選擇欲繳納之稅別輸入繳款類別(可由繳款書上查得)輸入銷帳編號(可由繳款書上查得)輸入繳款金額結束請按#(可由繳款書上查得)輸入繳納截止日結束請按#(可由繳款書上查得)輸入期別代號結束請按#(可由繳款書上查得)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第一位英文字母請轉換為二位數字,總計應輸入11位數字)身分證統一編號英文字母轉換數字對照表英文ABCDEFGHIJKLM代碼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英文NOPQRSTUVWXYZ代碼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輸入十六位信用卡卡號輸入四位信用卡有效期限輸入信用卡安全驗證碼(卡片正面4碼數字或背面簽名欄旁3碼數字)語音回報授權號碼,完成繳稅程序2.採網際網路進入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選擇「線上繳稅」點選繳納稅別,進入資料輸入畫面按繳款書所列資料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選擇繳稅方式*信用卡*並按確認依畫面說明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信用卡有效期限、信用卡安全驗證碼(卡片正面4碼數字或背面簽名欄旁3碼數字)檢核畫面之繳稅資料無誤後,按確認再輸入驗證碼並按確認付款出現繳稅交易明細後,可選擇另存新檔或列印保存交易紀錄3.使用手機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行動條碼自動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並帶出繳款書所列之「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資料選擇繳稅方式*信用卡*並按確認依畫面說明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信用卡有效期限、信用卡安全驗證碼(卡片正面4碼數字或背面簽名欄旁3碼數字)檢核畫面之繳稅資料無誤後,再輸入驗證碼並按確認付款出現繳稅交易成功及交易紀錄明細表畫面,即完成繳稅點擊畫面上方「網路繳稅服務」,再點選「查詢繳稅紀錄」即可查詢4.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限定期開徵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期間牌照稅(pdf檔)、房屋稅(pdf檔)、地價稅(pdf檔)>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以納稅義務人之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金融憑證(檔案/卡片)、行動憑證(TAIWANFidO)登入或輸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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