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各事業介紹 | 證券業

證券金融事業(以下稱證金業)的業務是對證券發行及流通市場提供信用融通。

目前國內僅有一家「復華証券金融公司,業務僅限於流通市場的範疇,即對代理券商的客戶提供證券買賣 ...二、證券業各事業介紹(一)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業務可分為初級市場的證券上市審查和次級市場的證券交易處理及管理。

  截至八十二年底,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有二百八十五家。

1.初級市場我國證券業由少期邁向發展期並吸納了眾多的就業人口  企業上市目的簡單地說就是--以股票換鈔票。

企業籌措資金不外乎兩個管道,一是舉債(註七),二是增資(註八)。

舉債必須負擔利息成本,所以由舉債所籌措的資金,其利用報酬必須大於利息方纔合算,但舉債不會有股本被稀釋或經營權失落的疑慮。

而增資是將以往所賺得的盈餘折做資本再投入營業,或向原股東或投資大眾邀集新資金。

增資不必負擔利息,但資本增加後會使每一股份的獲利稀釋,並可能因新加入的股東帶來股權結構重組的衝擊。

所以企業必須在舉債或增資之間取得一平衡點。

  對於沒有上市的企業來說,由於難以向社會大眾邀資,所以要靠增資取得資本較困難,而多只能依賴向銀行借貸較高成本的資金。

資金是企業發展的動力,而股票上市正是企業到資本市場籌資的不二法門,因此股票上市是許多企業夢寐以求的願望。

上市的好處不只意味著未來靠增資取得資金更加容易,也因上市使企業的信譽升等,企業在向銀行借貸或向大眾發行公司債時的負擔也會減輕。

而原股東則可隨時將股票在股市出售以換取現金,或在股市買入股票增加參與公司營運的權利。

於公於私,兩蒙其利。

企業上市之目的,簡單的說就是以股票換鈔票  但股票上市並非隨心所欲的事,必須通過嚴格的上市審查。

股票上市目前由交易所負責審查。

交易所有上市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上市案,其審查乃依資本額、獲利能力、股權分散等為標準,將股票分為二類:第一類、第二類及第三類(科技事業)。

有意上市的公司要由證券承銷商輔導,使其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財務業務狀況等條件達到上市審查標準,才能申請上市。

企業上市之後其相關資訊須向投資大眾揭露,包括:月營業額、月營業費用、每季、每半年、每年財務報告、年度營業額及盈餘預估、重大資訊及大股東股權變動等。

 股票之上市,必須經過交易所嚴格審查,才能上市2.流通市場  目前在交易所買賣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公債(註九)、公司債(註十)、共同基金受益憑證、轉換公司債(註十一)等。

早期的交易由人工處理,速度慢而易生糾紛。

隨著交易量的擴增,電腦化亦隨之發展。

八十二年交易所己進入電腦全自動交易。

投資人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上市證券,而證券經紀商則將買賣委託傳遞至交易所進行撮合。

因證券交易所衍生的事業包括信用交易、集中保管等,後面再作敘述。

(二)證券承銷商  證券承銷商的主要業務是辦理證券的募集、發行、上市、上櫃(註十二)的承銷。

其最低責收資本額為四憶元。

承銷商為公開發行公司辦理證券初次上市,包括輔導、申請、和公開承銷三部分。

輔導是對公開發行公司的業務、財務、會計、盈利、內部控制、股權分布等上市審核項目做規劃,使其符合將來申請上市的標準,目前輔導期間為一年,怛因部分公司股票上市後仍問題叢生,未來輔導期可能再延長。

輔導完成、議定承銷價格後即可向交易所申請上市。

若通過上市審查,接下來就是證券公開承銷。

許多經銷商成立服務代理部門,辦理過戶,開戶等業務  承銷方式分兩種:包銷與代銷。

包銷是指由承銷商包下所有承銷額度,其利潤來自包下時的成本與公開承銷時的價格差,承銷商需負擔銷售不完的風險;代銷則是承銷商只負責代售,收取代銷手續費。

早期承銷多為代銷,近來已有包銷出現。

由於承銷價格有一定的計算方式,通常計算出的承銷價格較市價低,所以總是供不應求,必須以抽籤方式出售,而證券承銷商收取的抽籤處理費也成為其主要收入來源,以每件承銷案一百萬件來計算,每件抽籤處理費三十元,現階段尚稱有利可圖。

理論上承銷手續費應為承銷商主要收入來源,目前依規定包銷報酬不得高於包銷總金額的百分之五,代銷手續費不得高於代銷總金額的百分之二,但在競爭之下承銷手續費約壓低至百分之雩點八,或為零。

  再者,許多承銷商成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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