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友善服務 | 微型保險身心障礙

微型保險為低保額、低保費、內容簡單之保險,提供經濟弱勢民眾基本保險 ... 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之身心障礙者,或具有合法立案之身心障礙者相關人民 ...首頁>關懷服務資訊>保險商品:::選單國泰人壽無障礙首頁網站導覽關於國泰人壽友善服務措施關懷服務資訊‧保險商品‧保單管理:::關懷服務資訊-保險商品-微型保險產品特色:微型保險為低保額、低保費、內容簡單之保險,提供經濟弱勢民眾基本保險保障,避免遭受突發事故對家庭經濟造成嚴重衝擊。

產品項目:一、國泰人壽微型傷害保險核准文號:中華民國98年10月26日金管保品字第09802202690號中華民國107年09月13日依107年06月07日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正保障內容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保單條款第四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死亡者,本公司按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保單條款第四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為準,依保單條款附表所列比例計算給付失能保險金。

二、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保險備查文號:中華民國103年07月31日國壽字第103073011號核准文號:中華民國107年09月13日依107年06月07日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正保障內容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身故者,本公司按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意外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意外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為準,依保單條款附表所列比例(5%~100%)計算給付「意外失能保險金」。

三、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醫療保險附約備查文號: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國壽字第103073028號核准文號:中華民國104年8月4日依104年6月24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049830號函修正保障內容傷害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依其實際醫療費用,就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但同一次傷害事故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四、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定期壽險備查文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國壽字第103111028號核准文號:中華民國107年9月13日依107年6月7日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正保障內容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日時,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日時,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二項以上之完全失能程度者,本公司只給付一項「完全失能保險金」。

投保規定:一、投保年齡:商品名稱投保年齡國泰人壽微型傷害保險15足歲至70歲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保險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醫療保險附約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定期壽險15足歲至64歲二、保險期間:1年三、繳費方法:商品名稱繳費方法國泰人壽微型傷害保險限年繳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保險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定期壽險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醫療保險附約同主契約繳費方式四、保額限制:商品名稱保額限制國泰人壽微型傷害保險上限50萬元(業界通算)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保險10~50萬元(業界通算)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定期壽險國泰人壽微型個人傷害醫療保險附約3萬元(業界通算)五、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資格限制:須為同一人且限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民眾,另須提供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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