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實價登錄2.0 | 內政部實價登錄申報

二、預售屋全面納管、即時申報增訂銷售預售屋者在建案開始銷售前,應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縣市政府備查;此外,預售屋不論是銷售預售屋者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均 ...至中間內容至網站導覽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重大政策制定完善土地政策完備土地管理機制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持續創新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活動紀實地政司出版品新舊地號查詢縣市年度綜合表現地政法規法規新訊法規查詢解釋函令查詢統計專區統計主題統計報表地政學堂地政業務介紹地政名詞地政問答視覺化專區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影音專區網路影音網路照片相關連結:::首頁>實價登錄2.0小中大實價登錄2.0.簡介│相關法令│文書表件及常見問答│訓練教材及系統操作│宣導為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健全不動產市場發展,100年12月30日總統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並自10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實價登錄制度。

目前已有300多萬筆買賣、租賃及預售屋不動產交易資訊提供查詢。

而為精進實價登錄制度,使不動產交易資訊更為透明、即時、正確,同時防杜預售屋投機炒作,於110年1月27日再次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等三法,並奉行政院核定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正實價登錄2.0新制規定包括以下重點: 一、地號門牌完整揭露修法前,實價登錄提供查詢之交易資訊只有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資料(如中正路1-30號),2.0新制施行後將改為揭露完整詳細的地號及門牌資訊,且已提供查詢的300多萬筆交易資訊也將溯及揭露,使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二、預售屋全面納管、即時申報增訂銷售預售屋者在建案開始銷售前,應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縣市政府備查;此外,預售屋不論是銷售預售屋者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均應在簽約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交易價格等資訊,讓預售屋交易資訊更為即時、完整。

 三、增訂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責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的正確性,新制並配合增訂縣市政府得向交易當事人等要求查閱相關文件或說明的規定,而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的案件,亦可由內政部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有關文件。

此外,對於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情形,並可按戶(棟)處3至15萬元罰鍰,經2次處罰仍未改正者,並可加重按次處30至100萬元罰鍰。

 四、紅單交易納管銷售預售屋者或代銷業者收受定金時,應訂定書面契據並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保留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買受人也不得將該書面契據轉售予第三人。

違反規定者,將按戶(棟)處15至100萬元罰鍰,防杜投機炒作。

 五、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管理銷售預售屋者在銷售前應將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其使用之契約如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可直接按戶(棟)處6至30萬元罰鍰。

有關實價登錄2.0新制施行之法規、書表或系統相關資訊,都可於本專區查詢。

更新日期:110-07-01 相關連結實價登錄1.0專區相關檔案實價登錄2.0新制修正重點【83.35kb】網站導覽SITEMAP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重大政策制定完善土地政策完備土地管理機制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持續創新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活動紀實地政司出版品新舊地號查詢縣市年度綜合表現地政法規法規新訊法規查詢解釋函令查詢統計專區統計主題統計報表地政學堂地政業務介紹地政名詞地政問答視覺化專區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影音專區網路影音網路照片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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