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鄰居發生火災燒到自己家了誰來賠償我的損失? | 火災 賠償 案例

房屋的安全注意義務通常是誰使用、誰負責,租客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本期案例中,法院判決周先生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也是出於對被侵權人蔡女士 ...別人的出租屋著火,燒到自己家,應該找誰索賠?房東還是房客?...家住上海的蔡女士萬萬沒想到,自己家會著火。

這火跟自己沒關係,是從隔壁燒過來的。

事情發生在2010年8月的一個下午,隔壁房間西南角起火,火勢蔓延到蔡女士家,把她家南側房間內的物品基本燒毀,在消防隊滅火過程中,消防用水流入房屋,家電、衣物等財產浸水,房屋裝潢也因浸水損壞,房子也暫時不能住,只能在外面找個旅館住一段時間。

隔壁房屋的業主是周先生,但房子是租給了馬小姐居住。

事情發生後,在當地街道辦的調解下,蔡女士和周先生達成調解協議,周先生給她墊付了在外租房的費用15000元,同意由保險公司指定的裝修隊對蔡女士的住房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周先生承擔。

蔡女士的家用電器損壞賠償則由保險公司受理,對此項不進行調解。

後來,周先生覺得裝修費用不合理,不同意賠償,蔡女士就告到了法院。

...周先生認為,起火的房子,實際入住人是馬小姐,自己跟火災的發生沒關係,應該由馬小姐來賠償。

蔡女士則認為,發生火災的房屋,業主是周先生,自己就應該找周先生索賠,至於該房屋租給了誰,跟自己沒關係。

那蔡女士到底應該找誰索賠?該負責人的是房東還是租客呢?從法律的角度看,這起糾紛的起因是火災,因此,誰對火災的發生負有責任,誰就是侵權責任人,這個人就對蔡女士的財產損害負有賠償責任。

換句話說,如果火災跟周先生、馬小姐都沒關係,而是有其他人惡意縱火,那麼,蔡女士就應該找這個縱火的人索賠,如果周先生或者馬小姐對火災的發生負有責任,那麼蔡女士就應該找他們中負有責任的那個人索賠。

回到案情上來。

當地公安消防支隊查出的火災起因是插線板連接線著火,燃燒物掉落至沙發擴大成災。

當時,房屋內空調處於工作狀態,空調電線插頭插在了該插線板上,而沒插在牆壁上的空調專用插頭上。

而房屋是馬小姐在住,她對使用的電器有注意義務。

...因此,法院認為,馬小姐作為該插線板以及空調的實際控制、使用人,存在使用不當的行為,是本次火災的實際侵權人。

那麼周先生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並非如此。

法院認為,周先生作為房東,將房屋租賃給他人後,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房屋內的安全情況進行一定的檢查,以排除隱患。

在實際侵權人馬小姐不能足額賠償的情況下,周先生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綜合案情,確認由租客馬小姐承擔本案的賠償責任,由於馬小姐不能足額賠償,在馬小姐的賠償額度內,周先生承擔70%的補充賠償責任,周先生在履行相應的賠償後,可以向馬小姐追償。

溫馨提醒房屋的安全注意義務通常是誰使用、誰負責,租客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本期案例中,法院判決周先生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也是出於對被侵權人蔡女士合法權益的照顧。

點我分享到Facebook相關文章背景:媒體報導一起「凶宅索賠案」——一名保姆砍死了住在出租房的僱主後自縊身亡,房東繼而起訴遇害租戶家屬,索要「凶宅」貶值損失50萬元。

最終,雙方同意調解,該案未當庭宣判。

新京報發表吳元中的觀點:如果調解無果的話,房東敗訴沒有多大懸念。

在現代社會,租賃房屋已經成為了都市白領生活的一部分。

從短租平台到品牌長租公寓,各具特色的房屋租賃模式滿足著年輕租客們的生活需求。

然而,近年來在網絡媒體上不斷曝出的房屋租賃安全事故,讓人們不得不開始擔憂房屋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該如何保證,以及發生事故後責任由誰承擔?房東還是租客?租住的房屋突發火災,導致租客臉部、雙手部位被燒傷。

租客要求房東賠償,房東卻認為火災是電錶短路引起的,而電錶屬供電局,損失應該找供電局承擔。

作者:常萬霞來源:勞動午報近日,中倉社區居民王某到司法所說,他將自有住房一套租給他人。

然而,在租房期間因電氣線路故障引起火災,導致房屋被燒壞,部分家具被毀,承租人的廚具、衣物、飾品等財產也被燒毀。

由於承租人曾就其損失向王某索賠,而王某又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沒有賠償責任?小雲的父母於是將房東、中介公司、電熱水器生產廠家等起訴到大興法院,索賠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的損失211萬多元。

【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什麼】出租房著火隱患如定時炸彈,尤其是蘭東里密集型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