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宇物業 | 簽正式買賣合約 注意

這個頁面上的內容需要較新版本的AdobeFlashPlayer。

聯絡我們招聘人手按揭利率表按揭計算機厘印表買賣錦囊租務天地凶宅資料學校網屋苑走勢地產新聞 放盤及睇樓須知 | 簽定臨時買賣合約須知 | 簽定正式買賣合約須知 | 正式完成交易日 | 一般樓宇買賣流程表  [放盤及睇樓須知]業主可經介紹、來電或親臨地產代理放盤。

買家透過地產代理睇樓,均須簽訂「睇樓紙」。

若三個月內,買家成功購得該單位,須付應繳之佣金給有關地產代理。

由1999年7月1日起,沿用之「睇樓紙」將為「地產代理協議-買家適用」所取替。

  [簽定臨時買賣合約須知]事前應先向銀行查詢有關估價及按揭事宜。

口頭答應交易後,須付臨時訂金,俗稱「細訂」,一般為樓價之百分之三至五。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買賣雙方應清楚列明:買賣雙方姓名或公司名稱(若買家用個人名義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而在正式買賣合約時想改以公司名義簽約,則要多付一次釐印費[住宅樓宇]。

)樓價(包括訂金、大訂及餘額支付方式)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及交吉日期連同樓宇一併轉讓物品的清單須履行的責任及違約的後果單位內如有僭建、改建和需要修整部份時,由買賣雙方其中一方負責  [簽定正式買賣合約須知]買賣雙方於臨時買賣合約後通常於十四天內,由賣方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交予買方律師審核後,一切無誤方才簽署。

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時,買家將透過其律師繳付印花稅,以及付正式訂金,俗稱「大訂」予業主。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法律上買家已是有關物業之業主,故需承擔該物業的一切損毀風險。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一份交予賣方,另一份將交予買方律師安排打釐印(住宅樓宇適用)及向土地註冊處登記。

  [正式完成交易日]正式完成交易日由買賣雙方協議,通常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一個月內。

買家律師草擬樓契後,由賣家律師審核,核對無誤後,買賣雙方可於指定成交日,往其律師樓簽署有關樓契。

賣家於交易完成前,須付清有關物業應繳之水、電、燃料費、管理費、差餉、物業稅、過期利息及其他各項雜費。

同時可立即向有關機構申請領回上述之按金。

買家則須於成交前往有關單位驗樓,確保一切妥當,才通知代表律師將樓價餘款和簽妥之樓契送交賣方律師。

同時亦應立即申請繳付各項有關物業應繳之水、電、燃料費等的按金。

賣方律師收回樓價餘款後,須按指定日期將物業交吉及將單位鑰匙交予買方。

買家律師於收回樓契後,負責安排將樓契向土地註冊處登記。

所有手續辦妥後,物業擁有權的契據由買家保存;若向銀行借款,則由銀行保管,直至買家清還全部貸款為止。

  [一般樓宇買賣流程表]業主放盤出售物業買方選擇洽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繳交臨時訂金(俗稱細訂)委託業主代表律師↓業主律師翻查土地註冊處記錄業主律師向業主的按揭銀行借回契約業主律師起草正式買賣合約↓買方律師翻查土地註冊處記錄(正式合約)買方代表律師批核↓業主簽署及收取大訂(正式合約及大訂)↓業主簽署及收取大訂(正式合約)↓業主律師將契約交給買方律師買方律師往稅務局打釐印、繳付印花稅和往土地註冊處登記↓買方律師審核業權↓買方繳付樓價餘數及簽署樓契(樓契及樓價餘數)↓賣方將物業交吉及簽署樓契(樓契)↓買方律師打釐印及往土地註冊處登記↓完成買賣 [以上資料只用作參考用途,並不保證資料正確無誤。

] 首頁|公司簡介 | 深井推介 | 青山公路推介 | 荃灣市推介 | 網上放盤 | 即時估價 | 置業須知 | 田土廳成交 | 網上地圖 | 資訊網站Copyright©Universal(S.T.)PropertyAgencyLimited.AllRightsReserved.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