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能源 | 替代能源種類

替代能源(Alternative Energy)替代能源是指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環境和社會可以接受,能確保供應和替代常規化石能源的可持續發展能源體系。

它們既包括可 ...替代能源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替代能源(AlternativeEnergy)目錄1什麼是替代能源2替代能源的特點[3]3發展替代能源的原因[4]4替代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關係[3]5我國發展替代能源的意義[1]6參考文獻[編輯]什麼是替代能源  替代能源是指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環境和社會可以接受,能確保供應和替代常規化石能源的可持續發展能源體系[1]。

它們既包括可再生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海洋能等,也包括不可再生能源,如地熱能、核能、氫能。

  狹義的替代能源僅僅足指一切可以替代石油的能源;而廣義的替代能源是指可以替代目前使用的石化燃料的能源(石化燃料包括石油、天然氣和煤炭),大多數的新能源都是替代能源,包括太陽能、地熱能、風能、生物質能、潮汐能、水能等[2]。

[編輯]替代能源的特點[3]  替代能源具有以下特點:  (1)經濟上的合理性。

一種能源替代另一種能源,必須經濟上合理,如果不合理,這種能源替代則沒有必要。

替代能源應該具有價格優勢;  (2)技術上的可行性。

一種能源替代另一種能源,必須技術上可行,如果不可行或不能形成產業,僅僅停留在實驗室,這種替代設想也不能變成實踐中的現實,替代仍不能實現。

從歷史來看,每一次能源替代實際上也是技術的轉換,都是從一種能源技術轉換成另一種能源技術。

沒有技術的進步,沒有新技術的實現,就不可能有能源替代;  (3)替代的目的性。

一種能源替代另一種能源,必須具有某種目的,這種目的要麼是為了能源可持續利用,解決能源短缺問題,要麼是為了達到節能、高效、環保的要求,否則這種替代沒有必要;  (4)外延的開放性。

替代能源是一個開放性的集合概念,其外延是發展變化的。

如可再生能源、新能源與低碳能源等都屬於替代能源的範疇,而這些能源概念本身就具有開放性,其具體的能源類型隨著社會、經濟、科技發展變化而層出不窮,新的能源類型不斷涌現,進而取代原有的能源類型;  (5)功能上的同等性。

一種能源替代另一種能源,必須能夠起到原有能源的功能與作用,否則不必要替代;  (6)替代行為的超前性和不徹底性。

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低碳能源對不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高碳能源的替代,不是等原來的化石能源等傳統能源耗盡了才來替代的。

而且,每一次能源替代都不是完全徹底地對原來能源的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要徹底耗盡並退出能源舞臺還尚需時日,而此時,新的能源形式已登上能源舞臺。

此外,替代能源還具有公共物品性。

即每個人對替代能源的消費並不減少任何其他人也消費這一類型能源的機會。

這同傳統的常規能源有很大的區別,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常規能源由國家來擁有和管理,權屬是國家所有,他人只享有開采權、使用權。

而風能、太陽能、海洋能、地熱能等作為替代能源,這些都是全社會共同享有的產品,不能為其確定權屬。

開發利用者將其轉化為可交易的能源(如電力)時,才從社會產品轉變為私人商品的性質。

[編輯]發展替代能源的原因[4]  1.能源短缺  20多年來,我國在發展能源方面取得了巨大進展,在煤炭生產、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發、水電建設、核電建設以及可再牛能源的發展當中,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看到,我國也是一個能源消費大國。

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生產和消費能源最多的國家之一。

2007年,一次性能源消費量達到26.6億噸準煤,比2000年增長了13億噸標準煤。

其中,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70%以七,石油消費量占23%.50%的石油消費繁需要進口,持續增長的能源需求給中國的能源安全帶來巨大的壓力。

據美因能源信息署(IEA)等機構預測,到2020年,中國石油需求和供給的缺口將達到約800萬桶/天,石油進口依存度有可能超過70%(Downs,2006)。

  2.環境污染  石油、煤炭等化石礦物能源對下環境的污染是非常嚴重的,尤其是中困以煤炭作為主要消費能源的結構。

而且中國企業的能源利用率普遍較低,能源浪費嚴重,排污措施不經過特殊處理.對於環境的污染更為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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