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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選擇權, 更新日期2013-06-18. 交易標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 中文簡稱, 金融選擇權(金融買權、金融賣權). 英文代碼, TFO. 履約型態, 歐式(僅 ...【台灣交易所】商品合約規格請選擇:臺股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小型臺指期貨非金電期貨櫃買期貨臺指選擇權股票選擇權電子選擇權金融選擇權非金電選擇權櫃買選擇權十年期公債期貨臺灣50期貨三十天期利率期貨黃金期貨台幣黃金期貨台幣黃金選擇權股票期貨  金融選擇權更新日期2013-06-18 交易標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中文簡稱金融選擇權(金融買權、金融賣權)英文代碼TFO履約型態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契約乘數指數每點新臺幣250元到期月份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二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五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履約價格間距1.履約價格未達600點:近月契約為10點,季月契約為20點2.履約價格600點以上,未達1,600點:近月契約為20點,季月契約為40點3.履約價格1,600點以上,未達2,400點:近月契約為40點,季月契約為80點4.履約價格2,400點以上:近月契約為80點,季月契約為160點契約序列1.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以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價為基準,向下取最接近之履約價格間距倍數為履約價格推出一個序列,另以此履約價格為基準,依履約價格間距,交易月份起之三個連續近月契約,上下各推出五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接續之二個季月契約,上下各推出三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

2.契約存續期間,於到期日五個營業日之前,遇下列情形時,即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1)當近月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不足五個時,於次一營業日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達五個為止。

(2)當季月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不足三個時,於次一營業日即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達三個為止。

權利金報價單位報價未滿2點:0.02點(5元)報價2點以上,未滿10點:0.1點(25元)報價10點以上,未滿100點:0.2點(50元)報價100點以上,未滿200點:1點(250元)報價200點以上:2點(500元)每日漲跌幅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類股價指數收盤價之百分之七為限部位限制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了結部位總和,不得逾台灣期交所公告之限制標準所謂同一方未了結部位,係指買進買權與賣出賣權之部位合計數,或賣出買權與買進賣權之部位合計數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綜合帳戶之持有部位不在此限交易時間本契約之交易日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相同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8:45~下午1:30最後交易日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到期日同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價以到期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

其計算方式,由期交所另訂之交割方式符合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本資料僅供參考,相關資訊請以交易所公告為準,使用者依本資料交易發生損失需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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