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險等同「強迫儲蓄」的銀行存款?專家指觀念錯了 | 儲蓄險
就我業外人士的觀點,儲蓄險除了稍微比定存利息高了點以外,對於財務紀律幫助不大,最簡單的零存整付也可以達到此效果,因為目的只是為了存 ...udn產經個人理財聽新聞test0:00/0:00YourbrowserdoesnotsupportHTML5Audio!😢儲蓄險等同「強迫儲蓄」的銀行存款?專家指觀念錯了2021-04-1514:26聯合新聞網/保險武士保險保費定存關閉儲蓄險是熱門的投保產品。
圖/ingimage發了一篇「你覺得儲蓄險有強迫儲蓄的功能嗎?A、有;B、沒有,為什麼?」從FB後台數據顯示網友互動回應還不錯,決定寫這篇文章稍作整理。
先說明一下,保險商品實際分類上並無名為「儲蓄險」的保險商品,這只是保險業務員行銷上的術語。
而現行業務員推銷時所說的「儲蓄險」,也幾乎不再是早期的「生存險」或「生死合險」,早期生存險、生死合險「不必」靠要保人申請終止契約(俗稱「解約」)才能拿回錢。
因此,這裡談的是「必須」由要保人提出申請終止契約的情況才能拿回錢的壽險類型,例如增額型、還本型或利變型等終身壽險形態之保險商品。
以下FB該發文網友留言。
選A(「有」強迫儲蓄效果)01、提早領出心痛。
02、我就是這樣分配。
03、領不出來就是強迫儲蓄。
04、自己會給自己壓力要省一點。
05、有,不會存錢的人才要強迫儲蓄。
06、有,因為錢無法在我的錢包裡停留超過3天07、當然有啊,我因為這樣存了33本儲蓄保單。
08、但是是很糟的選擇,重點是為什麼無法存錢吧。
09、有,因為錢無法在我的錢包裡停留超過3天10、有強迫儲蓄的功能。
但是要用到這個功能的人基本上財務狀況完蛋了。
儲蓄險只有節稅一個功能而已,如果不需要節稅的人,儲蓄險就是不適合你的商品。
選B(「無」強迫儲蓄效果)01、儲蓄不用搞這麼多花樣。
02、會存錢的就是會存錢。
03、聽過保單持續率嗎?說真的根本被通澎率所澈底擊敗的東西,根本沒有資格叫做強迫儲蓄。
那只會讓購買力越來越低而已。
04、要儲蓄到處開高利數位帳戶就好,幹麻用保單?我不用強迫儲蓄我也能夠存得了錢。
05、前同事就是月光族,繳了兩年左右,某一天不知道那根神經不對。
買了奢侈品,後來發覺下個月繳不起儲蓄險了,又好死不死家裡出了點事情,需要幫忙支出一筆費用,連保單質借都用上了,想而想之後面連質借的利息都還不出來,最後儲蓄險報廢了。
就我業外人士的觀點,儲蓄險除了稍微比定存利息高了點以外,對於財務紀律幫助不大,最簡單的零存整付也可以達到此效果,因為目的只是為了存一筆錢,而不是學習把這筆錢做"有效運用"。
C、不選邊-接近B01、強迫是個性問題!!有人存儲蓄險沒錢虧本一樣解約。
02、聽過保單持續率嗎?說真的根本被通膨率所徹底擊敗的東西,根本沒有資格叫做強迫儲蓄。
那只會讓購買力越來越低而已。
保險業者表示,終身壽險不具強迫儲蓄性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以下整理法院、評議中心與保險學者曾討論到強迫儲蓄之見解:法院判決-保險業者解釋:終身壽險不具強迫儲蓄性質依保險法第11條、第145條第1項及第146條第2項之規定可知,人壽保險之保單責任準備金,屬於保險人之資金,執行法院自形式外觀審查為非屬於債務人之責任財產,自不得作為扣押標的予以核發扣押命令。
又人身保險中之生命保險及意外保險,基於人身無價、某些生命保險兼具投資性、生命法益及身體健康法益,具有一身專屬性等因素,且人壽保險具有儲蓄性質,基於不得強迫儲蓄之理由,乃規定保險人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保險費。
-《節錄自台北地院105北簡3254號判決》評議中心-保戶:想透過保單強迫儲蓄,中途繳不下才發現解約金好低申請人於98年4月30日以自身為要保人暨被保險人向相對人投保「○○○終身保險○型」,保單號碼:○○○381號(下稱系爭保險契約)。
嗣申請人於108年4月致電相對人客服人員,詢問系爭保險契約之解約金額,該客服人員之回覆與投保當時業務員所告知之儲蓄、保證保本、存滿10年即可等內容不符,申請人遂與業務員聯繫,以問明原委,但是業務員只說緩幾年再解約可以多領一點,與當初投保時申請人理解的保單內容完全不同,申請人當初投保時只想強迫儲蓄,但是系爭保險契約目前的解約金低於所繳保費太多,壽險保障之保額也低於所繳保費,令申請人有被欺騙的感覺。
圖/ingimage發了一篇「你覺得儲蓄險有強迫儲蓄的功能嗎?A、有;B、沒有,為什麼?」從FB後台數據顯示網友互動回應還不錯,決定寫這篇文章稍作整理。
先說明一下,保險商品實際分類上並無名為「儲蓄險」的保險商品,這只是保險業務員行銷上的術語。
而現行業務員推銷時所說的「儲蓄險」,也幾乎不再是早期的「生存險」或「生死合險」,早期生存險、生死合險「不必」靠要保人申請終止契約(俗稱「解約」)才能拿回錢。
因此,這裡談的是「必須」由要保人提出申請終止契約的情況才能拿回錢的壽險類型,例如增額型、還本型或利變型等終身壽險形態之保險商品。
以下FB該發文網友留言。
選A(「有」強迫儲蓄效果)01、提早領出心痛。
02、我就是這樣分配。
03、領不出來就是強迫儲蓄。
04、自己會給自己壓力要省一點。
05、有,不會存錢的人才要強迫儲蓄。
06、有,因為錢無法在我的錢包裡停留超過3天07、當然有啊,我因為這樣存了33本儲蓄保單。
08、但是是很糟的選擇,重點是為什麼無法存錢吧。
09、有,因為錢無法在我的錢包裡停留超過3天10、有強迫儲蓄的功能。
但是要用到這個功能的人基本上財務狀況完蛋了。
儲蓄險只有節稅一個功能而已,如果不需要節稅的人,儲蓄險就是不適合你的商品。
選B(「無」強迫儲蓄效果)01、儲蓄不用搞這麼多花樣。
02、會存錢的就是會存錢。
03、聽過保單持續率嗎?說真的根本被通澎率所澈底擊敗的東西,根本沒有資格叫做強迫儲蓄。
那只會讓購買力越來越低而已。
04、要儲蓄到處開高利數位帳戶就好,幹麻用保單?我不用強迫儲蓄我也能夠存得了錢。
05、前同事就是月光族,繳了兩年左右,某一天不知道那根神經不對。
買了奢侈品,後來發覺下個月繳不起儲蓄險了,又好死不死家裡出了點事情,需要幫忙支出一筆費用,連保單質借都用上了,想而想之後面連質借的利息都還不出來,最後儲蓄險報廢了。
就我業外人士的觀點,儲蓄險除了稍微比定存利息高了點以外,對於財務紀律幫助不大,最簡單的零存整付也可以達到此效果,因為目的只是為了存一筆錢,而不是學習把這筆錢做"有效運用"。
C、不選邊-接近B01、強迫是個性問題!!有人存儲蓄險沒錢虧本一樣解約。
02、聽過保單持續率嗎?說真的根本被通膨率所徹底擊敗的東西,根本沒有資格叫做強迫儲蓄。
那只會讓購買力越來越低而已。
保險業者表示,終身壽險不具強迫儲蓄性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以下整理法院、評議中心與保險學者曾討論到強迫儲蓄之見解:法院判決-保險業者解釋:終身壽險不具強迫儲蓄性質依保險法第11條、第145條第1項及第146條第2項之規定可知,人壽保險之保單責任準備金,屬於保險人之資金,執行法院自形式外觀審查為非屬於債務人之責任財產,自不得作為扣押標的予以核發扣押命令。
又人身保險中之生命保險及意外保險,基於人身無價、某些生命保險兼具投資性、生命法益及身體健康法益,具有一身專屬性等因素,且人壽保險具有儲蓄性質,基於不得強迫儲蓄之理由,乃規定保險人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保險費。
-《節錄自台北地院105北簡3254號判決》評議中心-保戶:想透過保單強迫儲蓄,中途繳不下才發現解約金好低申請人於98年4月30日以自身為要保人暨被保險人向相對人投保「○○○終身保險○型」,保單號碼:○○○381號(下稱系爭保險契約)。
嗣申請人於108年4月致電相對人客服人員,詢問系爭保險契約之解約金額,該客服人員之回覆與投保當時業務員所告知之儲蓄、保證保本、存滿10年即可等內容不符,申請人遂與業務員聯繫,以問明原委,但是業務員只說緩幾年再解約可以多領一點,與當初投保時申請人理解的保單內容完全不同,申請人當初投保時只想強迫儲蓄,但是系爭保險契約目前的解約金低於所繳保費太多,壽險保障之保額也低於所繳保費,令申請人有被欺騙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