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金/滿期金給付 | 生存保險金

保單指定之生存/滿期保險金受益人。

申請方式/應備文件. 申請方式.生存金/滿期金給付客戶服務>保單服務>生存金/滿期金給付給付說明給付項目依條款屆滿生存/滿期保險金給付日,被保險人仍生存且保單有效者,本公司於應給付日給付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本公司於生存/滿期保險金給付日前一個月,郵寄予保戶「生存保險金/滿期金領取通知書」,通知給付相關資料及給付方式等,如無變更給付方式者,不需再提出申請,本公司會主動依通知方式給付。

給付對象保單指定之生存/滿期保險金受益人。

申請方式/應備文件申請方式郵寄辦理:至 eForm 線上或下方填寫應備文件後郵寄至總公司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應備文件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前往總公司櫃檯辦理委託辦理:請同時出具委託人(即要保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原各項業務應檢附之文件仍應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填妥辦理項目並親自簽名。

服務人員:聯繫您專屬壽險顧問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0800-088-008應備文件匯款給付申請單給付方式依受益人於『匯款給付申請單』勾選之方式給付。

給付方式說明支票1.生存/滿期保險金受益人指定支票給付方式或未指定者。

2.本公司於保險金應給付日前寄出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受益人。

※註:外幣保單不適用支票給付方式匯款1.生存/滿期保險金受益人指定匯款給付方式者。

2.本公司於保險金應給付日匯款予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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