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性! |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幾乎有車的人,都曾買過汽車保險。

但幾千張汽車保險的內容,沒有一張是買對的。

買錯的情形比我們個人的人身保險比例還高!錯誤的程度幾乎是99%,為什麼?LanguageEnglish日本語한국어ภาษาไทยViệtNgữBahasaIndonesia關於我們組織架構院頒方案相關研究及計畫路老師培訓網交通新聞最新新聞歷史新聞道安主題特殊天氣防制酒駕高齡者專區兒童專區行人專區大型車專區自行車專區汽車專區機車專區緊急公務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防禦駕駛交通安全週交通法規號誌標誌標線教材文宣影音專區事故影片懶人包圖文集文宣品出版品一般教材國中教材國小教材隨堂小考試機車感知教育平台交通事故統計交通部統計查詢網全國統計快覽鄉鎮交通安全快覽道安英雄榜企業團體貢獻公司企業法人團體不酒駕宣誓English:::首頁>交通新聞>「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性!交通新聞「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性!發布時間:105-09-26瀏覽次數:50778次  幾乎有車的人,都曾買過汽車保險。

但幾千張汽車保險的內容,沒有一張是買對的。

買錯的情形比我們個人的人身保險比例還高!錯誤的程度幾乎是99%,為什麼?  汽車保險大致可分為以下五種: 為什麼說大家的車險都買錯了呢?因為每位車主都太愛護自己的車子,深怕自己的車子有什麼毀損的情形,所以都只注重車體險的部分。

反而第三人責任險幾乎都是買得不夠,要不然就是沒有買。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大家都太相信自己的開車技術了,認為自己不會發生車禍,也不會把對方撞得很嚴重;要不然就是汽車業務員沒有特別強調這一點。

反而一直強調,萬一自己車子毀損,可透過車體險幫我們修車;如果車子被偷了,可以透過竊盜險賠一台車。

可是在最重要的第三人責任保險部分,都不大強調。

原因是為什麼?這跟我們人身保險是一樣的,就是第三人責任保險保費很低,相對的佣金也很低,這是完全扭曲保險精神的一種奇怪現象。

      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用最白話的說法:就是駕駛朋友在開車的時候如果有過失責任,不小心把受害者撞成「死亡、殘廢或是醫療」……等狀況時,且責任在於這個駕駛本身的話,保險公司就會協助加害人(駕駛人),賠償給受害人金錢上的補償。

      為什麼會說這個險種是車險裡面最重要的,卻最被忽略的一塊?因為我們開車撞到的行人、機車駕駛…等等,大部分都是「肉包鐵」,一旦被汽車撞到的時候,撞擊力是非常的大。

重則死亡、殘廢,輕則可能也需要一些必要的醫療,或是短暫的時間不能上班等等。

那麼這個時候我們的第三人責任險如果額度買得不夠高,就沒有辦法合理的賠給對方,到時可能就要自掏腰包了。

      一般人認為有了強制險就可以了,其實強制險它的額度是賠給對方一個人死亡、殘廢最高200萬元再加20萬的的醫療費用。

按照現今的社會氛圍來看,如果一個人真的不小心被撞成身故或殘廢,200萬是絕對不夠賠的。

自從強制險實施之後,受害者對這個求償的金額,也逐年的水漲船高。

      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我們被別人撞成殘廢或身故,你覺得200萬夠嗎?相同的道理,如果今天受害者是被我們撞到,對方的家人會只認為200萬元的強制險理賠就夠了嗎?所以第三人責任險就是補強制險不足的部分。

     大家認為第三人責任險,如果買到一個人1000萬的保障,保費會不會很貴?其實大概只要2000多元就可以了。

2000多元的保費捨不得,卻寧願花2~10萬元的費用去買車體保險?就算今天車子被偷了或是被撞壞了,以一輛國民車來看的話,大概損失100萬。

痛個三、五年就過去了。

可是今天如果把一個人撞成殘廢或身故,那可能會是一輩子的痛。

     目前法院上判決的依據,大概是以4大方向來做理賠的參考:(以30歲的受害者為例) 喪失工作的損失:如受害者年薪40萬元來計算,法院會計算他可勞動的時間到65歲。

40萬x35年(65-30=35),喪失工作的損失金額約1400萬元。

安養照顧費:可怕的是殘廢!因殘廢有時還要多一項照顧的費用。

如果一個月3萬元的照顧費,計算到75歲。

36萬x45年(75-30=45)大概需要1620萬元。

精神慰助費:這部分就依受害者的狀況而標準不一。

醫療費:實報實銷,受害者有健保身份時,這或許是花費最小的。

    所以奉勸開車的朋友,甲式、乙式、丙式車體險、竊盜險,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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