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傳承規劃》幾乎課不到遺產稅、贈與稅? | 節稅規劃

幸福熟齡/理財學/遺產規劃/財富傳承規劃》幾乎課不到遺產稅、贈與稅?運用8方法,合法節稅、降低稅率財富傳承規劃》幾乎課不到遺產稅、贈與稅?運用8方法,合法節稅、降低稅率撰文|鄭惠方(艾蜜莉會計師)日期|2020年05月19日分類|遺產規劃圖檔來源|AAA每年5月你收到稅單會不會心痛?你會不會想要少繳點稅?多數人年年心痛、年年疑惑,但是從不採取行動。

本文解決你陳年的「痛」和「疑慮」,讓你知道個人所得稅制是怎麼一回事,也讓你知道如何合法正確的節稅!財富傳承的節稅規劃 善用分年贈與及婚嫁時贈與 目前遺贈稅已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累進稅率,最高20%。

財富傳承給子女時,務必善用分年贈與的免稅額和婚嫁贈與的100萬元免稅額度。

 分年贈與,對於財富傳承具有二個節稅效果: (1)創造免稅額: 1,000萬元的資產若是一次性贈與,只能扣除一次220萬元的免稅額,仍需繳納數十萬元的贈與稅;若是有計畫地分年贈與,創造多次的220萬免稅額,即有可能免贈與稅或降低贈與稅。

 (2)降低適用稅率: 目前遺贈稅採累進稅率,依遺產或贈與金額的高低,稅率可分為10%、15%、20%。

透過計畫性地分年贈與,可以降低單次贈與的金額,可降低贈與稅適用稅率。

此外,透過分年逐步贈與,父母最後所剩的遺產金額變低了,遺產稅也可能適用較低的稅率。

 有計畫地善用分年贈與及婚嫁時贈與,搭配夫妻間贈與免贈與稅,對於多數家庭來說,已足夠移轉大部分資產,幾乎課不到遺產及贈與稅。

 壓縮財產價值 依照《遺贈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

不同種類的財產,有不同的時價認定原則,且「時價」不見得等於「市價」。

 舉例來說,不動產、未上市櫃股票的時價往往低於市價,以市價買進,時價計稅。

如果能善用兩種價格的差異,壓縮課稅財產的價值,即可降低遺產及贈與稅。

 有些人會採取更積極的作法,將應稅財產(如現金)直接轉為免稅財產(如農地、公共設施保留地、保險)。

但農地、公共設施保留地、保險等財產之所以免遺產稅,均有其立法理由。

例如農地免徵遺產稅,是為了獎勵繼承人能繼續作農業使用。

 若高齡或重病時購買農地,國稅局可能依實質課稅原則,由動機、身分背景、年齡、健康狀況等條件判斷購買農地的目的,若不符合當初免稅的立法意旨或實質經濟事實關係,這筆農用之農地還是可能被核定計入遺產總額。

 附有負擔贈與 依《遺贈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因此,當受贈人取得財產但也負擔額外義務時,只要該負擔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就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降低贈與淨額。

 1.該負擔需具有財產價值。

 2.該負擔業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

 3.該負擔不能是向第三人為給付。

 4.負擔之金額不能超過該贈與財產的價值。

 附有負擔贈與最常見的形式是不動產連同貸款一併贈與,此時的附有負擔可以是贈與時由受贈人負擔的土地增值稅、契稅或尚未償還的貸款。

 購買不動產再贈與雖然已經能夠透過壓縮財產價值來節稅,如果連同貸款一併贈與,更可以加強節稅效果。

例如,父母購買後再贈與給子女的不動產市價3,000萬元、不動產現值1,500萬元、自備1,720萬元、貸款1,280萬元,那麼不動產連同貸款一併贈與,將不用繳贈與稅。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扣除額=1,500萬-220萬-1,280萬=0元 以附有負擔贈與方式節稅,要特別注意受贈人(子女)必須有能力負擔這筆貸款,並且日後確實由受贈人(子女)還款。

若子女沒有工作能力或經濟能力,國稅局可能不認可貸款當作贈與稅扣除額,將視同於不動產贈與給子女,要繳128萬贈與稅〔(1,500萬-免稅額220萬)×稅率10%〕。

 就算子女有收入,但是父母如果擔心子女負擔太重,可以搭配分年贈與資金給子女用以償還房貸,而不要由父母一次性代償房貸,否則代償房貸會視為另一筆贈與,按償還金額課徵贈與稅。

 最後,不動產連同貸款一併贈與雖然可以節贈與稅,但對日後出售不動產時的所得稅的影響也應同時評估,以免因小失大。

 善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不包含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撫慰金)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