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結算申報專區】-個人所得稅-查調所得及扣除額 | 個人薪資所得查詢

一、納稅義務人查詢其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之作業期間,為每年四月二十八日(遇例假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或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展延結算 ...X訊息關閉x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結算申報專區>【綜所稅結算申報專區】-個人所得稅-查調所得及扣除額_查調所得及扣除額作業說明:::綜合所得稅手機報稅專區長照扣除額專區薪資課稅專區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專區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房地合一專區綜合所得稅健診中心綜所稅結算申報專區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扣繳申報專區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說明專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專區個人海外所得證券交易所得稅專區行動支付專區:::X轉寄好友「*」為必填欄位*寄件者(必填)*收件者(必填)*郵件內容(必填)*驗證碼(必填)重新產生驗證碼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綜所稅結算申報專區】-個人所得稅-查調所得及扣除額_查調所得及扣除額作業說明提醒您,凡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以下簡稱「健保卡及密碼」)、已註冊內政部TAIWAN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以下簡稱行動身分識別)、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以下統稱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限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及統一超商電信用戶)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行動身分識別、行動電話認證不適用),即可透過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以下簡稱資訊中心)自行查調109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免向國稅局臨櫃辦理。

若逾前述期間,僅能依全功能櫃台作業方式臨櫃申請個人所得資料,將無法提供全戶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喔~~一、納稅義務人查詢其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之作業期間,為每年四月二十八日(遇例假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或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止。

二、納稅義務人得以下列三種方式查詢其課稅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一)憑證及行動電話認證查詢: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以下簡稱「健保卡及密碼」)、已註冊內政部TAIWAN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以下簡稱行動身分識別)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以下統稱憑證)為通行碼或行動電話認證(限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及台灣之星用戶)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行動身分識別、行動電話認證不適用)經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以下簡稱資訊中心)查詢。

(二)臨櫃查詢:向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查詢。

親自查詢者: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無國民身分證者應提示內政部核發之居留證正本,並由稽徵機關列印載有申請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之申請書,經申請人簽章後查詢。

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並由稽徵機關列印載有同前內容之申請書,經代理人簽章後查詢。

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三)以「綜合所得稅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以下簡稱查詢碼)查詢: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納稅義務人得利用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核發之查詢碼、課稅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之查詢碼、以憑證(行動身分識別不適用)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取得之查詢碼或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密碼」透過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取得之查詢碼,搭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課稅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及「出生年月日」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向資訊中心查詢。

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而領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在中華民國居留或停留證明文件並已配發統一證號之納稅義務人得利用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核發之查詢碼、以憑證(行動身分識別不適用)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取得之查詢碼或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密碼」透過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取得之查詢碼,搭配申報年度一月三十一日居留或停留證明文件上所載之「統一證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或許可證號」及「出生年月日」,使用外僑綜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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