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保險利益保險法?推薦回答 1.《保險法逐條釋義:第四卷人身保險》作者:江朝國 本書《第四卷人身保險》係保險法逐條釋義套書之最終卷,自余起心動念,欲為保險法制留下一套思考完整的著述典籍以來,歷數十載寒暑,終至本卷付梓而告畢功,一吐余深埋胸中之傾訴,甚感寬慰。 延續前三卷之方式,本卷以現行保險法的第四章「人身保險」為釋義對象。最為獨特之處,在於針砭多數見解以要保人或受益人為關切對象之謬誤,進一步建立以被保險人為中心之立法概念。蓋保險利益主體乃被保險人,並非要保人... 2.《中國保險法視維之保險法專題及熱點問題研究》作者:潘紅艷 本書是在「我與保險法,保險法與我」的雙向同構、同生和共長的氛圍中寫成的。「坐觀天下事,埋首做文章。」作者將保險法的「精深」凝結在人工智能時代的保險法、投保群體利益的保護、責任保險金請求權時效、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保險法司法解釋(四)述評、醫療保險法律適用問題、相互保險組織章程、保險法對信息偏在的調整以及巨災保險、重疾保險、性騷擾保險等問題視域中;將保險法的「博大」凝結在雇主責任保...3.《批判性思考下之保險法立法與判決》作者:張冠群 本書蒐羅作者近年對保險法立法與判決之辨證共計十三篇,為結合理論、立法政策與司法實務之研究。立法部分均透過保險理論與比較法對現行保險法關於保費不退還、人身保險利益、惡意複保險、危險增加、保險經紀人義務及投資型保險分離帳戶等規定為檢討,並提出相關修正建議。判決部分則針對各地高等法院關於「意外」之認定、醫療保險於複保險之適用、保險契約之解釋、告知義務中「重要性」之認定、內容控制原則、履行道德上...4.《保險法論文(第三集)》作者:施文森 本書係筆者於過去數十年間研究保險法之所思所見,從比較法之角度,除於第一篇析論新保險法制所確立之各項原則與其違反之法律效果,及第三篇強調代位求償權之三階段理念及被保險人優先受償原則外,其餘三篇均為筆者針對實務上所發生之問題,運用保險之特性及制度設計,以獲取最能符合眾人利益之方式為之解決。 作者簡介 施文森 浙江省紹興人,早歲負笈美國,於OREGON及WILLAMETTE大學取得碩士、博... 5.《銀行法概要》作者:林勝安、闕廷諭 銀行法為規範金融機構之法規,近年來我國銀行業務國際化,且開放與大陸銀行互相投資認股,2013年並開放銀行承做人民幣業務,如何健全銀行管理,以兼顧經濟發展、銀行股東利益和存款人權益,乃成為政府施政之重點,因此,銀行法為法商學系重要課程,也是銀行招考從業人員必考科目,作者綜合考試經驗、律師實務經驗和教學經驗,根據概念化、簡單化的原則編撰本書,先對條文作簡明之介紹,並對歷年來銀行法考題加以整理...6.《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附保險法司法解釋(一)、(二)、(三)、(四)》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注重對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突出強調了誠信原則,對保險監管機構的性能和監管方式進行了重新定位,順應了加快保險業市場化改革的步伐。為正確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陸續公佈保險法的司法解釋。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解決新舊保險法銜接適用問題。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解決《...7.《保險法評論(第六卷)》作者:王寶敏(主編)針對司法實踐亟待成熟的保險法理論支持而理論研究亟待深化之現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與南京大學法學院共同籌划,力邀國內外著名保險法學者及司法界、保險監管部門以及保險實務界的專家學者擔任編輯委員,組織出版了《保險法評論》叢刊,希望能為保險法理論的深入研究提供一個共同參與、多方互動的平台。本卷所收文章着重對保險法在實際中的應用做出研究,力爭在法律層面保護保險消費者及保險從業者的利益,並... 8.《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用解讀版)》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保險是金融的組成部分,其業務范圍涉及財產安全、健康保障、養老保障、資金儲蓄、投資理財等多個方面,既關系到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利益,也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因此世界各國普遍對保險事業給予高度重視,不但進行比較嚴格的政府監管,也通過保險立法對保險活動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規范。現行保險法由八章組成,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保險合同」與一切保險活動的當事人均有密切關系,因此本書予以逐條詳細解讀。對上述兩章保...9.《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用版)》作者:本社編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是讀者選購法律圖書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單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據,但單純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術語,讀者不易理解;法律釋義類圖書有助于讀者理解法律的本義,但又過于繁雜、冗長。“實用版”法律圖書至今已行銷多年,因其權威、實用、易懂的優點,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選工具。 “實用版系列”獨具四重法律價值︰ 1.出版權威。中國法制出版社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所屬的中央級...10.《美國保險法》作者:[美]約翰‧F.道賓本書系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比亞努大學法學院著名保險法教授約翰‧F.道賓所作,是美國法學院的保險法權威輔助教材。國內目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英文第三版。2003年本書英文第四版出版,本譯著就是第四版的翻譯作品。 這本權威輔助著作采納了特殊的編排體系。為了讓法學院的學生了解作為保險法基礎的保險學,著作開篇即以較大的篇幅對保險學進行了介紹,這樣的徽法使得讀者更容易理解本書後面的內容,同時也成為... 11.《保險法基礎理論》作者:江朝國保險法,旨在規範保險關系中彼此雙方當事人之權利及義務內容,其立法基礎除了傳統民法上契約乍 由之原則及兼顧其社會性之精神外,亦須衡量當事人地位之消長及強弱;其解釋不僅盡量保護被保者個人之權益,亦不可偏廢承保者之危險共同團體性,唯執兩而用中,方達真正公平正義及實質契約自由之法諦。 本書是基于1997掂保險法修正後的改版。本書該次最主要之修正,仍以本書原來之基礎及架構上做修訂之工作。主要...12.《保險法∶[英文本]》作者:[美]約翰·F.道賓[JohnF.Dobbyn]著本書包括保險利益、風險、被保險人范圍、保險索賠程式、賠償的計算方式、保險人為被保險人辯護的義務、代位元求償權等內容。13.《保險法學》作者:曹興權 以小博大的交易機理、精算及條款標準化的產品設計技術、社會風險管理的功能定位是保險市場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保險法也由此圍繞如何有效地實現防範利用保險獲得不當利益、克服雙向資訊不對稱、張揚風險管理積極意義等基本目的而展開。 本書不求對保險法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展示的體系性和全面性,而是圍繞保險市場法律需求的邏輯主線,聚焦保險交易的技術屬性與倫理屬性、政策屬性之間的關係及其對保險制度的影響,... 14.《保險法學》作者:常敏本書是作者在保險法領域從事理論研究和教學工作的經驗總結。全書共三編,即導論、保險合同法和保險業法。導論介紹了保險的意義、保險業的歷史發展和保險的分類等問題,還介紹了保險法的淵源和歷史發展。保險合同法部分首先概述誠實信用原則和保險利益;其次介紹保險合同的性質、特征、當事人與關系人、保險合同的內容與條款,並介紹了保險合同的成立、變更、解除以及保險責任、索賠等內容;最后對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15.《保險利益研究》作者:任以順共分四編十五章。第一編「保險利益概論」在對保險利益學說觀點梳理、評析的基礎上,對保險利益的特征、類型及保險和利益原則展開了深入研究。第二編「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利益」和第三編「財產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利益」,主要以我國現行《保險法》為背景,在分別對人身保險利益及財產保險利益的立法進步給予肯定的基礎上,對其立法缺陷進行了剖析論證,進而提出相應的完善建議。第四編「股權保險利益」在討論股權保險利益的概...常見投資理財問答保險利益案例保險利益債務人財產保險之保險利益一般須在何時存在保險利益成立要件保險利益保險法保險利益判斷延伸文章資訊保險法報告-保險利益存在時期、主體與其移轉* 洪維偲.張怡芬 ...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主張肯定說者認為,要保人對於保險標的須具有保險利益,始得訂立保險契約。例如施文森教授即謂:「無論在財產保險或在人身保險,要保人對於保險標的須具有 ...保險利益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保險利益之有無,主要的效力在於保險法第十七條,其規定為「要保人或. 被保險 ... 保險. 利益有何功能?是否在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皆需要保險利益?保險契約之.財產保險之保險利益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財產保險之保險利益. 作者, 潘秀菊. 中文摘要. "依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因此保險利益為保險契約 ...第三章我國團體保險之保險利益問題探討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在財產保險,兩個法系學者均認為保險利益有其適用之必要,惟於人. 身保險見解則有所出入。在英美法系下,不僅肯定保險利益適用於人身保. 險,且兼採保險利益 ...第四章工程保險之保險利益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在。」;施文森,保險法總論,頁53:「財產保險既在填補被害人損失,因此,慣例上均認為被保. 險人需於意外發生時對於保險標的有保險標的之存在,至於契約 ...保險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前項信託契約,保險人依保險契約應給付之保險金額,屬該信託契約之信託財產。 要保人為他人利益訂立之保險契約,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所得為之抗辯,亦得以之對抗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投保財產保險,有無保險利益應如何 ...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二、題示情形,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林愛來雖有遵守該約定之義務,惟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保險法第17條定 ...第二節保險利益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保險利益: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 保險標的或關係連接對象之間的一種. 利害關係。 ◇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要保人對於某一. 財產現所享有的利益。 ◇期待利益: ...040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 要保人對於財產上之現有利益,或因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期待利益,. 有保險利益。 • 保險法第15條:. – 運送人或保管人對於所運送或保管之貨物,以其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 |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