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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主管機關為調查本保險之汽車交通事故理賠、精算統計及補償業務,得向保險人、警政、交通監理及其他與本保險相關之機關(構) ,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第5 條. 本法 ...跳至主要內容:::現在位置:首頁中央法規所有條文P下載友善列印加入資料夾:儲存確定新增資料夾管理資料夾所有條文法規名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EN修正日期:民國110年01月20日法規類別: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目所有條文編章節條號查詢條文檢索沿革立法歷程附帶決議第一章總則第1條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2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第3條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4條主管機關為調查本保險之汽車交通事故理賠、精算統計及補償業務,得向保險人、警政、交通監理及其他與本保險相關之機關(構),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第5條本法所稱汽車,指公路法第二條第十款規定之汽車及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

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所稱之機車,亦為公路法第二條第十款所定義之汽車。

除前二項所稱汽車外,亦包括特定之非依軌道行駛,具有運輸功能之陸上動力車輛;其範圍及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種類,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第6條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所有人應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

軍用汽車於非作戰期間,亦同。

前項汽車所有人未訂立本保險契約者,推定公路監理機關登記之所有人為投保義務人。

第一項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其使用人或管理人為投保義務人:一、汽車牌照已繳還、繳銷或註銷。

二、汽車所有人不明。

三、因可歸責於汽車使用人或管理人之事由,致汽車所有人無法管理或使用汽車。

本保險之投保義務人應維持保險契約之有效性,於保險契約終止前或經保險人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拒絕承保時,應依本法規定再行訂立本保險契約。

第7條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第8條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主管機關許可,得經營本保險之保險業。

前項保險業申請許可應具備之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廢止許可事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定之。

第9條本法所稱要保人,指依第六條規定向保險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本法所稱被保險人,指經保險人承保之要保人及經該要保人同意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第10條本法所稱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造成汽車交通事故之人。

本法所稱受害人,指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或死亡之人。

第11條本法所稱請求權人,指下列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一、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者,為受害人本人。

二、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為受害人之遺屬;其順位如下:(一)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姐妹。

同一順位之遺屬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分配保險給付或補償。

受害人死亡,無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請求權人時,為其支出殯葬費之人於殯葬費數額範圍內,得向保險人請求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保險給付扣除殯葬費後有餘額時,其餘額歸特別補償基金所有。

受害人死亡,無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請求權人,亦無支出殯葬費之人時,保險給付歸特別補償基金所有。

前項殯葬費之項目及金額,由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第12條本法所稱被保險汽車,指應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保險人接到要保書後,逾十日未為承保或拒絕承保之意思表示者,該要保書所載之汽車視為被保險汽車。

本保險保險證(以下簡稱保險證)所記載之汽車,推定為被保險汽車。

本法所稱未保險汽車,指應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而未訂立之汽車。

第13條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第14條請求權人對於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前項時效完成前,請求權人已向保



2. 什麼是汽、機車強制險?強制險繳費、保障理賠範圍一看秒懂 ...

強制汽車責任險係為政策性保險,強制車輛所有人均需投保。

目的在於使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什麼是強制汽車責任險?首頁強制汽車責任險每位車主都應該買的【強制汽車責任險】宣導專區強制汽車責任險係為政策性保險,強制車輛所有人均需投保。

目的在於使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什麼是強制汽車責任險?政府為了要保障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所以設計了「強制汽車責任險(簡稱強制險)」,強制要求汽車、機車等都要投保,汽車強制險保障期間為一年,機車強制險保障期間可為一年或二年,依車主需求購買。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係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且不論車禍過失責任是在那一方,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另有規定不得請求或請求時另有限制的情形,依該規定辦理)。

汽車險試算投保GO機車險試算投保GO強制險保障範圍?保障範圍為每人死亡失能200萬、醫療實支實付20萬的理賠給付若不投保強制險可以嗎?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未投保或保險期滿後未續保者,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為汽車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強制險不理賠的情況?因交通事故僅造成他人車輛或財物損害時,不在強制險承保範圍內。

建議可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來補足強制險不足的保障。

因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碰撞樹木、橋墩、電線桿等),自駕不慎所致駕駛人傷害或死亡時,非屬強制險承保範圍,故建議駕駛可自行投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受害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包含:(1)故意行為所致。

(2)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延伸閱讀:關於強制險理賠你一定要知道的4大理賠項目強制險理賠的範圍有限,所以投保強制險的車主,還會附加什麼險種?因為強制險理賠對象僅限於乘客及車外第三人(對方駕駛、對方乘客及路人),保障內容為身故失能各200萬元、傷害醫療20萬元,且無法自行調整保障額度,所以投保強制險車主通常會附加:上例保費係以新安東京海上網路投保計算為主,機車以排氣量125cc;汽車險以自小客車,30~60歲女性,3年以上無肇事紀錄(第三人責任險保額200萬/400萬/50萬),超額責任險-國道倍增型保額1,000萬為例;實際保費仍需以被保險人年齡性別、投保理賠紀錄及購買車款車價計算之。

線上投保汽車強制險,立即享優惠,保費現省330元,任意險保費享82折。

線上投保機車強制險,立即享優惠,一年期保費現省145元、二年期保費現省215元,任意險保費享82折。

*線上投保汽、機車強制險繳費方式可選擇信用卡(玉山信用卡可分3期)、銀行帳戶扣款...等。

汽車險試算投保GO機車險試算投保GO強制險保費計算方式機車強制險-保費採單一費率計算,除依據車種(輕型、重型、大型重機)訂定保費外,保費並不會隨車主的年齡、性別等因素而增減。

汽車強制險-保費則會因車輛種類、車主的年齡、性別、肇事紀錄及酒駕紀錄等因素而增減。

依「肇事紀錄等級及加減費係數」說明如下:第一次投保或無承保紀錄之被保險人,費率以第4等級計算。

前一年「無」肇事紀錄者,隔年續保的費率等級每年可【減一級】,最低適用費率等級為第1等級,即最多減費30%。

前一年「有」肇事紀錄者,隔年續保的費率等級,依據理賠次數,每次【加三級】,最高適用費率等級為第10等級,即最多加費60%。

因此,只要無肇事紀錄,下一年度強制險保費就能享有減抵優惠;反之,若有理賠紀錄,則下一年度加減費係數,將會依據理賠次數,每次增加三級,保費也會因此大幅增加!依「酒駕次數」加費,說明如下:為防制酒後駕車行為,一旦有酒駕紀錄,隔年強制險保費亦將加費。

加費計算方式為每一次酒駕紀錄加費3,600元,若有兩次紀錄就會加費7,200元,以此類推,沒有上限。

而且汽車強制險費率是從人因子計算,亦即酒駕加費是針對「車主」,若該車主還有其他車輛,也將同樣會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

〔說明事項〕.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及權利義務說明請點選此處下載。

2.所查詢之有效電子式保險證以107年6月1日(含)以後簽發或補發者為限。

3.查詢結果如有 ...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查詢時間: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保險證號車身/引擎號碼查詢方式驗證碼(不區分大小寫)(點擊圖片換圖)送出查詢清除重填〔說明事項〕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及權利義務說明請點選此處下載。

2.所查詢之有效電子式保險證以107年6月1日(含)以後簽發或補發者為限。

3.查詢結果如有疑義請逕洽各保險公司。

4.如為新車投保查無資料,請洽保險公司並提供車牌號碼。

5.查詢結果依「保險到期日期」新舊排序。

本平台由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公司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



4. 汽車保險 汽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推薦

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害時,並不包含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之汽車交通事故範圍之內,非屬本保險之承保項目,可另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駕駛人因 ...togglemenu華南官網eCover介紹新手上路理賠服務服務據點與我聯絡強制險電子式保險證訂單查詢會員登入註冊旅行保險保障內容保費試算立即投保汽車保險保障內容保費試算新客戶投保續保客戶投保機車保險保障內容保費試算新客戶投保續保客戶投保客戶服務eCover介紹網路投保步驟常見問題文件下載與我聯絡服務據點優惠活動會員優惠最新活動投保險種汽車保險機車保險旅行綜合險住宅火險寵物險訂單查詢會員專區資料修改密碼變更訂單查詢回首頁汽/車/保/險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可能造成一輩子經濟負擔保障內容保費試算新客戶投保續保戶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車體損失險竊盜損失保險承保範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障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體傷、失能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依契約對受害人負賠償責任。

(保障範圍不包括駕駛人因「單一交通事故」所造成體傷、失能或死亡。

)查詢保單條款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可選擇之附加險(限網路投保方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附加條款(限車主本人)保障被保險人涉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被保險汽車單一汽車交通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失能或受有體傷時,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對受益人負賠償之責。

本附加條款所稱「被保險人」係指依公路監理機關登記之被保險汽車車主本人。

詳保單條款(限車主本人)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之不保事項保險金額傷害醫療給付:每一個人最高20萬元。

失能給付:每一個人最高200萬元。

死亡給付:每一個人定額給付200萬元。

商品特色提供強制險保障不足的部分:強制險對第三人傷害賠償額度有限,且不含第三人車輛與財物賠償損失。

建議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及附加險,提高行車保障。

保障多元化:被保險人可依需求選擇適合的【保險商品、保險金額】。

第三人責任險(含多倍)保障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傷害責任險: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份賠償。

財損責任險:理賠範圍包括運費、修復費用、補償費用及其他財損賠償。

查詢保單條款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之不保事項可選擇之附加險超額責任附加條款保障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傷或死亡時,本公司針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的部份,依約定之保險金額負賠償之責。

•承保對象:限法人、25~65歲自然人、三年理賠紀錄2次以內(含2次)。

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保障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同意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保障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經本公司查證屬實後,本公司依附加條款約定,對於被保險人前往喪家所實際支出之身故慰問金費用或前往探視所實際支出之醫療慰問金費用所實際支出費用予以賠償。

假日增額保障附加條款提高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假日期間之保障,保障金額以主保險契約(第三人責任保險)約定之保險金額,於假日期間依本附加條款約定之增額比例提高之(增額內含主保險契約部份)。

道路救援費用附加條款(最高拖吊30公里,限額3萬元)保障被保險汽車因發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水箱缺水或汽油用罄、輪胎破裂、電瓶電力不夠而無法行駛,被保險人因此支出拖吊或服務費用所致之損失,本公司對其負填補之責,請詳閱保單條款。

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網路投保,限車主本人)保障被保險人於承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後加保本附加條款之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死亡、失能或傷害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險之約定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駕駛人傷害保險條款(限網路傳真要保)保障被保險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能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險之約定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駕駛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限網路傳真要保)保障被保險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自交通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給付保險單所記載的「住院醫



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式保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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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 政府為了讓汽、機車交通事故中受有體傷、失能或死亡之受害人或其家屬﹐能夠迅速獲得基本保障﹙目前為每一個人體傷 ...返回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首頁網站選單返回首頁網站登入流量統計網站導覽網站選單公會及會員公司資訊認識公會公會介紹本會章程組織架構採購招標會員公司基本資料金管會重大裁罰公布組織專區秘書室訊息公布採購招標火險委員會火險商品火險費率規章理賠小幫手常見問答集水險委員會水險商品簡介逾齡船加費規定索賠須知損害防阻國外詐欺犯罪訊息理賠實例彙編壹.英國協會貨物運輸險條款介紹一貳.貨物運輸保險介紹參.貨物運輸保險投保注意事項(一)肆.貨物運輸保險投保注意事項(二)意外險委員會工程險條款最低投保金額強制公共意外責任險法規財政部核准商品意外險備查或核准商品常見問答集汽車險委員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導專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常見問答集任意汽車保險保戶服務暨申訴中心理賠實例彙編防竊專刊傷害險及健康險委員會傷害險恐怖主險微型保險專區通報資料查詢表示範條款會計財務委員會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明細表RBC及年度檢查報表相關法規產物保險業會計制度綜合委員會金融友善服務專區防制洗錢專區常見問答集資訊委員會保險資訊專題業務員管理委員會國際事務委員會國際保險機構介紹國際保險事務研討會訊息精算委員會自律監控委員會公告事項工程險委員會會員專區傷害險恐怖主義共保資訊系統重大災害損失預估通報會員公司基本資料管理保險相關連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中華民國保險學會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更多連結##資料專區FACTBOOK保險大道期刊全國法規資料庫金管會重大裁罰公布公會自律規範專區資料公開(OpenData)友善連結政府公共建設案專區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金融科技創新基地友善連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本站消息分月文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2018-09-12/人氣:247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   政府為了讓汽、機車交通事故中受有體傷、失能或死亡之受害人或其家屬﹐能夠迅速獲得基本保障﹙目前為每一個人體傷醫療二十萬元﹐失能給付從五萬元到二百萬元共十五等級﹐死亡給付二百萬元﹚﹐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立法公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

並於八十七年一月一日由汽車率先實施﹐在八十八年一月一日﹐機車也納入投保。

在本法中不論過失﹐對汽、機車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儘速給予醫療或死殘的保險給付﹐讓受害者先暫時不用去擔心事故後所產生的醫療負擔。

本法對於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行為都有條文加以約束﹐或不予賠付或加以追償。

在第二十八條中就對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之行為賦予保險公司可以不必賠付保險金: 一、故意行為所致。

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加害人的行為在第二十九條也有規定﹐下列情況保險公司在賠付受害人後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三、故意行為所致。

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還有﹐汽、機車交通事故若僅涉及單一車輛(如撞路樹、橋墩、電線桿…不涉及其他車輛)時﹐本法僅對駕駛人以外之受害者給予賠付(駕駛人不賠)。

 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人如何申請醫療或死殘給付﹖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請求權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

如果是未投保車輛或肇事逃逸的情形﹐在第四十條有規定﹐可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簡稱特補基金)申請補償。

如何申請特補基金?特補基金是委託各保險公司先代為墊付補償金額﹐爾後再申請墊回﹐所以特補基金是向各保險公司申請的。

 另外,保險有效期間不滿三十日,公路監理機關不得發給牌照、臨時通行證、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

 強制責任險是每一輛汽、機車都要投保的﹐這裡只是做些簡要的介紹﹐想更深入了解相關規定可參考強制險專屬網站,有詳細的相關法令及條款。

若有新的指示或命令﹐請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網站參考。

如果投保強制險一定時間無肇事紀錄者還可享降低保費的優待呢! 那假使



7. 汽、機車強制險是什麼?強制險費用、保障範圍一次看懂|臺灣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為政策性保險,強制車輛所有人均需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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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於使交通事故之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強制險保障範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係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且不論車禍過失責任是在那一方,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另有規定不得請求或請求時另有限制的情形,依該規定辦理)。

保障範圍雙方車輛損失我方駕駛車內(後座)乘客車外第三人(含對方駕駛)強制險$給付範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項目有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三種: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

死亡定額給付(每人)200萬元。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費用」是指掛號費、門診藥品與住院等部分負擔,請見健保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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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汽車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強制險不理賠情況及代位求償不理賠情況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害時,並不包含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之汽車交通事故範圍之內,非屬本保險之承保項目。

駕駛人因駕駛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碰撞樹木、橋墩、電線桿等),駕駛人之傷害或死亡係因自己駕駛不慎所致,並無涉及他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不得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該駕駛人如有加強保障之必要,可自行投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至於該汽車之乘客或車外之第三人,因該交通事故所致之傷害或死亡,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申請保險金或補償金。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受害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包含:故意行為所致。

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故意」指的是對於交通事故使自己受傷或死亡的行為是刻意的,而「犯罪」則是如偷竊、強盜逃逸過程中發生事故,但需特別注意的是酒駕目前也是犯罪行為的一種。

$代位求償而被保險人若有以下情況: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故意行為所致。

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含未取得規定駕照駕駛車輛)那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雖一樣會理賠給受害人,但理賠過後會代位向被保險人求償。

由此可知保險並非免死金牌,若有酒後駕車或其他危險駕駛行為均逃不過應負的法律與賠償責任。

強制險保費變貴



8. 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 (第四條附件)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110年2月20日修正發布). 16.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 ...:::緣起主管機關法規相關機制差異化管理機制全面性稽核機制相關機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消費者園地Q&A宣導DM動畫短片廣播小叮嚀感人故事研討訊息歷年滿意度調查小遊戲大考驗強制車險條款強制車險相關說明保險金/補償金申請須知費率及統計資訊費率資訊相關統計資訊大事紀相關機關(構)網址國內相關機關(構)網址國際相關機關(構)網址:::首頁>法規字級切換:小中大法規項次法令名稱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3汽車之範圍及應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之汽車種類公告(97年10月15日修正)汽車之範圍及應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之汽車種類公告(94年6月1日)4保險業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管理辦法5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殯葬費項目及金額公告(公告事項一、附件)6主管機關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配合本法規定事項公告7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公告(97年9月22日修正)(公告事項一、(四)及(五)附件)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公告(94年7月11日)8汽車、機車保險期間公告9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10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109年5月28日修正發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103年10月17日修正發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99年2月26日修正發布)11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捐助章程12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1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106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1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15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四條附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110年2月20日修正發布)16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102年12月31日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財產保險業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第六條資金運用申請表-非特別準備金財產保險業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第五條資金運用申請表-特別準備金17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機構設置辦法18投保義務人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作業規定19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20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9. 「強制汽車責任險」是甚麼?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為補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損失之重要制度之一,各國為合理保障交通受害人之權益,每以法律強制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投保汽車責任 ...LanguageEnglish日本語한국어ภาษาไทยViệtNgữBahasaIndonesia關於我們組織架構院頒方案相關研究及計畫路老師培訓網交通新聞最新新聞歷史新聞道安主題特殊天氣防制酒駕高齡者專區兒童專區行人專區大型車專區自行車專區汽車專區機車專區緊急公務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防禦駕駛交通安全週交通法規號誌標誌標線教材文宣影音專區事故影片懶人包圖文集文宣品出版品一般教材國中教材國小教材隨堂小考試機車感知教育平台交通事故統計交通部統計查詢網全國統計快覽鄉鎮交通安全快覽道安英雄榜企業團體貢獻公司企業法人團體不酒駕宣誓English:::首頁>交通新聞>「強制汽車責任險」是甚麼?交通新聞「強制汽車責任險」是甚麼?發布時間:105-08-11瀏覽次數:12773次一、甚麼是「強制汽車責任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為補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損失之重要制度之一,各國為合理保障交通受害人之權益,每以法律強制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投保汽車責任保險。

其政策性目的係在藉由強制汽車所有人投保責任保險,當被保險汽車肇事致受害人遭受損害,可由保險公司負賠償及給付保險金予受害人之責,使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之損失獲得基本補償,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

二、為什麼要投保強制險?當汽車肇事而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本保險可以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範圍內,轉由保險公司承擔其賠償責任,減輕其經濟負擔。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可由請求權人直接申請保險給付,而不必先經過肇事責任歸屬賠償責任之確定及冗長的訴訟程序,所以本保險可以迅速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協助其基本生活之所需,並安定社會。

三、可以不保強制險嗎?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投保義務人若未投保本保險或保險期滿後未續保,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為汽車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每一位汽(機)車車主的義務與責任,更是愛護自己、保障他人的具體表現。

若因未投保而發生事故,觸犯罰責事小,造成終生遺憾的後果才是令人最沈重的負擔。

四、強制險賠些甚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使用或管理汽車造成汽車交通事故之人為加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遭受傷害或死亡之人為受害人。

凡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的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不論車禍過失責任是在那一方,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以依本法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另有規定不得請求或請求時另有限制的情形,依該規定辦理)。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項目有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殘廢給付及死亡給付三種;其中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最高20萬元、殘廢給付最高200萬元、死亡定額給付200萬元。

五、甚麼情況強制險不賠?1.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害時,並不包含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之汽車交通事故範圍之內,非屬本保險之承保項目。

2.駕駛人因駕駛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碰撞樹木、橋墩、電線桿等),駕駛人之傷害或死亡係因自己駕駛不慎所致,並無涉及他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不得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該駕駛人如有加強保障之必要,可自行投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至於該汽車之乘客或車外之第三人,因該交通事故所致之傷害或死亡,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申請保險金或補償金。

3.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規定,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公司或特別補償基金不負保險給付或補償之責:  I.故意行為所致。

  II.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若其他請求權人有數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有故意或從事犯罪之行為者,保險公司應將扣除該一人或數人應分得部分之餘額,給付於其他請求權人。

 4.發生汽車交通事故之汽車有二輛以上而且全部是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的汽車時,例如:拼裝車與農用車相撞,各車駕駛人不得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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