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買賣合約 加 條款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分析臨時買賣合約條文

如查冊上並無滿意紙登記,必須加上只轉售衡平法權益的附加條文。

主要條款. 必須清楚明確,否則可令合約失效。

   簡介課程簡介網上大學堂入學手續學生指引著作設施動態聯絡我們主席的話有關大學堂願景及使命學術質素保證為何要選擇大學堂榮獲獎項里程碑導師龍虎榜CPD課程晚間牌照課程英語一分鐘普通話一分鐘報名程序CPD課程、晚間課程、通識課程文憑課程CEF課程報名表格晚間課程及通識課程CPD課程文憑及專業文憑課程報名表格豁免課程表格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CEF課程報名表格持續進修基金申請須知晚間牌照課程營業員牌照課程地產代理牌照課程課堂守則假期颱風及暴雨課堂安排投訴處理培訓場地資源閣地產代理資格考試資訊試題精選網上自學課程發牌資訊名人語錄相關聯結活動花絮狀元之夜       A.分析臨時買賣合約條文 臨時買賣合約的法律約束力源自四個基本原素,缺一不可:要約(Offer)受約(Acceptance)代價/約因(Consideration)受法律約束的意圖(IntentiontoCreateLegalRelationship)  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三方面的合約,牽涉:賣方買方物業代理  臨時買賣合約日期與成交日不得少於一個月用以計算印花稅期限如成交時限短,須將臨時買賣登記於土地註冊處以取得優先權如於臨時買賣合約上漏填日期,可根據實際簽妥日期補填。

合約日期不可以事後追溯DateBack,以免日後一方想悔約時以此作爭拗。

如代理與買家於昨天訂立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但業主今天才落實簽署,代理有需要將合約日期改為今天  買賣雙方資料須紀錄於臨時買賣合約上:姓名地址身證號碼買賣雙方資料用作釐印及訴訟買賣雙方資料如通訊地址等,必須填寫,不可遺漏。

有個案顯示,有買家與業主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不知所蹤,業主擬追究買家悔約但無法送遞法律文件,最後業主追究代理疏忽  以查冊為準如查冊上並無滿意紙登記,必須加上只轉售衡平法權益的附加條文。

  主要條款必須清楚明確,否則可令合約失效。

主要條款包括:樓價付款期限及方式成交日期,避免假期是否交吉交易  正式合約引發的問題買賣雙方不能就正式合約達成協議時,很多時會就是否須如期加付訂金方面有不同見解。

實際上須視乎臨時買賣合約所載的條款而定。

坊間一些臨時買賣合約會註明:「......於正式買賣合約時加付訂金......」,此條款列明只於簽正式合約時才付訂金,如無正式合約便不須加付;另有一些臨時買賣合約則註明:「.......於某年某月某日簽署正式合約。

於某年某日加付訂金」,則可看成無論是否簽訂正式合約亦須於指定日期加付訂金。

簽正式合約當天如遇黑色暴雨或掛八號風球,買方應按臨時合約所訂明的日子如期簽署正式合約。

  儲訂條款條款必須明確指明買方律師於何時放訂予業主刪除條款對買家購成一定風險,因為律師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將要放訂給業主。

  「提名人」或「轉售人」如無特別聲明,業主無權反對買家加「提名人」或「轉售人」至於加「提名人」是否需加付釐印則視乎「提名人」是否受豁免,如屬父母、子女、配偶無需加付釐印。

  免除債項條款債項指:按揭押記維修令-業主如儲備一筆足夠款項於律師樓,買家不能以此作悔約的理由。

未完成的合約等  現狀交收現狀指現在存有的一切狀況,包括可見或不可見的。

隱藏性或看不見的損壞-業主不知情不須負責業主知情則須負責  連約物業業主須出示租約正本(已打釐印)須註明下列安排於連租約出售之物業:連傢俬出售,否則原業主於租約期滿可向新業主追討傢俬,引發不必要的問題。

成交當日租金誰屬按金怎樣處理  悔約悔約不一定要簽取消合約如業主悔約必須於第一時間表態(一般要24小時通知)釐印可以申請豁免或退回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買賣雙方可自由轉換律師行  買賣雙方支付的佣金,代理須如實填報  釐印費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可申請延期至成交日30天內繳付,律師行或酌量收取數佰圓手續費。

車位與住宅如分開買賣,一經發現,仍須支付十足釐印費。

購買了低於市值樓宇,政府仍可跟據市值徵收釐印。

  傢俬清單以現狀交收列明牌子及型號入牆傢俬無須特別列明  附頁備註正式合約會令臨時合約連附頁條文一起被取消,最穩妥做法是買賣雙方簽署正式合約後,再於附頁條文上加簽,從新確認附頁條文。

常見附頁條文如下:未經授權的改建樓宇私人附加條款維修令額外條款售後租回條款買方提早借樓裝修條款  簽名一般公司用膠印即可,無須動用鋼印(鋼印於簽樓契時使用),但如簽臨時合



2. 土地註冊解碼

例如:物業是否有任何未經批准的加建或改動、除業主外是否有其他人士在有關單位 ... 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協議草擬,具有更詳盡的條款,用作取代臨時 ...  第三課資料篇置業了,有甚麼需要做呢?契約註冊程序土地註冊流程表一些具參考價值的數字建議思考事項參考文獻第四課資料篇第三課資料篇第三、四課|土地註冊─知己知彼   置業了,有甚麼需要做呢?(只提供英文及繁體中文版本)這個位於太古城的物業看來很理想,現在是不是時候買入這個單位呢?置業是人生中一項重大的投資,你知道置業的各個步驟嗎?1一切由預算開始鎖定幾個目標物業。

計算所需費用包括樓價、首期、地產代理佣金、律師費、按揭費用和利息、印花稅、物業保險、管理費、差餉等。

衡量你的財政狀況。

2聯絡地產代理找持牌的地產代理,向你建議符合你的預算和要求的物業。

與地產代理簽訂協議,以釐定買方和代理的關係和保障雙方利益。

(欲知協議的格式,可瀏覽地產代理監管局網頁)索取物業的詳細資料。

3視察鎖定的物業親身到物業視察。

觀察物業周邊的環境。

留意附近有沒有可能對物業有影響的未來發展或重建項目。

觀察並查詢物業有沒有潛在問題。

(例如:物業是否有任何未經批准的加建或改動、除業主外是否有其他人士在有關單位居住而又可能擁有該物業的實質權益、該物業會否有將要進行的保養或維修工程等)4於土地註冊處查閱土地紀錄於土地註冊處索取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以了解物業的詳細資料,包括它過往的業主,其它權益及有沒有任何已經註冊的土地文件可能對業主權益有不利的影響。

5簽署臨時買賣協議當你決定買下物業,地產代理會預備一份臨時買賣協議給你簽署。

簽妥臨時買賣協議後便需支付訂金。

6委託律師確定交易的合法性委託律師以保障你的權益,他會仔細翻查過往物業紀錄以確定其業權(例如翻查物業過去不少於15年的契約,以確保清晰和清楚的業權,並且沒有可影響現時業主業權的未註冊權益),並確保交易是適當地進行,以及有關土地文件擬備恰當和簽署妥當。

7安排按揭如有需要,與銀行或財務機構安排按揭。

每間銀行對物業估值、按揭金額、還款規條和期數、利率、提前贖樓政策和罰則、手續費、律師費等均有不同,你應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合適的銀行。

8簽署買賣合約於臨時買賣協議上所註明的日期或之前,簽署買賣合約(如適用)。

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協議草擬,具有更詳盡的條款,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協議。

你可在徵得賣方同意後,在買賣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但這些特別條款不能和臨時買賣協議有所抵觸。

支付大訂。

簽立買賣合約後30天內須支付印花稅(或申請延期繳付印花稅)。

9把買賣合約交付到土地註冊處註冊把買賣合約交付到土地註冊處以作註冊。

註冊程序見「土地註冊流程表」。

10檢驗物業在完成交易前檢驗該物業。

如有需要可聘用專業人士幫你檢驗物業(例如:有沒有滲水、地板有沒有鬆脫等)。

必須確保所有先前協議維修的問題已經辦妥,才完成交易。

11完成交易並簽署轉讓契約及按揭文件與賣方簽署轉讓契約和與銀行辦理按揭。

向賣方支付物業的餘款。

交易就此完成。

12把轉讓契約及按揭文件交付到土地註冊處註冊把轉讓契約及按揭文件交付到土地註冊處以作註冊。

註冊程序見「土地註冊流程表」。




3. 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Property Services ...

坊間一些臨時買賣合約會註明:「......於正式買賣合約時加付訂金......」,此條款列明只於簽正式合約時才付訂金,如無正式合約便不須加付;另有一些臨時買賣合約則 ...置業出擊攻略按揭知多少買賣流程法律常識專業知識 法律常識:1.業主與買家權益2.樓花買賣3.大廈管理1.業主與買家權益1.分析臨時買賣合約條文 1.1臨時買賣合約的法律約束力源自四個基本原素,缺一不可:要約(Offer)受約(Acceptance)代價/約因(Consideration)受法律約束的意圖(IntentiontoCreateLegalRelationship)1.2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三方面的合約,牽涉:賣方買方物業代理1.3臨時買賣合約日期與成交日不得少於一個月用以計算印花稅期限如成交時限短,須將臨時買賣登記於土地註冊處以取得優先權如於臨時買賣合約上漏填日期,可根據實際簽妥日期補填。

合約日期不可以事後追溯DateBack,以免日後一方想悔約時以此作爭拗。

如代理與買家於昨天訂立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但業主今天才落實簽署,代理有需要將合約日期改為今天1.4買賣雙方資料須紀錄於臨時買賣合約上:姓名地址身證號碼買賣雙方資料用作釐印及訴訟買賣雙方資料如通訊地址等,必須填寫,不可遺漏。

有個案顯示,有買家與業主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不知所蹤,業主擬追究買家悔約但無法送遞法律文件,最後業主追究代理疏忽1.5以查冊為準如查冊上並無滿意紙登記,必須加上只轉售衡平法權益的附加條文1.6主要條款必須清楚明確,否則可令合約失效主要條款包括:「樓價」「付款期限及方式」「成交日期,避免假期」「是否交吉交易」1.7正式合約引發的問題買賣雙方不能就正式合約達成協議時,很多時會就是否須如期加付訂金方面有不同見解。

實際上須視乎臨時買賣合約所載的條款而定。

坊間一些臨時買賣合約會註明:「......於正式買賣合約時加付訂金......」,此條款列明只於簽正式合約時才付訂金,如無正式合約便不須加付;另有一些臨時買賣合約則註明:「.......於某年某月某日簽署正式合約。

於某年某日加付訂金」,則可看成無論是否簽訂正式合約亦須於指定日期加付訂金簽正式合約當天如遇黑色暴雨或掛八號風球,買方應按臨時合約所訂明的日子如期簽署正式合約1.8儲訂條款條款必須明確指明買方律師於何時放訂予業主刪除條款對買家購成一定風險,因為律師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將要放訂給業主1.9「提名人」或「轉售人」如無特別聲明,業主無權反對買家加「提名人」或「轉售人」至於加「提名人」是否需加付釐印則視乎「提名人」是否受豁免,如屬父母、子女、配偶無需加付釐印1.10免除債項條款按揭押記維修令-業主如儲備一筆足夠款項於律師樓,買家不能以此作悔約的理由未完成的合約等1.11現狀交收現狀指現在存有的一切狀況,包括可見或不可見的。

隱藏性或看不見的損壞-業主不知情不須負責業主知情則須負責1.12連約物業業主須出示租約正本(已打釐印)須註明下列安排於連租約出售之物業:「連傢俬出售,否則原業主於租約期滿可向新業主追討傢俬,引發不必要的問題」;「成交當日租金誰屬」;「按金怎樣處理」。

1.13悔約悔約不一定要簽取消合約如業主悔約必須於第一時間表態(一般要24小時通知)釐印可以申請豁免或退回1.14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買賣雙方可自由轉換律師行1.15買賣雙方支付的佣金,代理須如實填報1.16釐印費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可申請延期至成交日30天內繳付,延期手續費為伍佰圓車位與住宅如分開買賣,一經發現,仍須支付十足釐印費購買了低於市值樓宇,政府仍可跟據市值徵收釐印1.17傢俬清單以現狀交收列明牌子及型號入牆傢俬無須特別列明1.18附頁備註正式合約會令臨時合約連附頁條文一起被取消,最穩妥做法是買賣雙方簽署正式合約後,再於附頁條文上加簽,從新確認附頁條文。

常見附頁條文如下:「未經授權的改建樓宇私人附加條款」;「維修令額外條款」;「售後租回條款」;「買方提早借樓裝修條款」。

1.19簽名一般公司用膠印即可,無須動用鋼印(鋼印於簽樓契時使用),但如簽臨時合約時並無任何印鑑,手書ForandonBehalfof亦可私人名義一般不能代他人簽署,除非持有有效授權書1.20授權書的種類全權只可出租只可出售可代簽收樓價,但支票抬頭為業主。

外國授權書引發很多問題,為避免如格式不符等問題,最理想是於香港議訂後送到外國簽署注意授權書的有效期  2.業權質詢 2.1買方就樓契內容或物業之狀況向賣方提出問題,由律師行提出2.2業主需証明良好業權及完滿解答買方之合理質詢,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取消合約、退訂甚至要求賠償2.3提出時限



4. 【專家分析】蔣一洪︰準買家應在臨時買賣合約上加疫情相關 ...

疫情下按揭審核拖慢,準買家應在臨時買賣合約上加疫情相關條款。

疫情下按揭審核拖慢:要求延長成交期. 而事實上, 在這樣的情況下,最受影響的 ...首頁/房地產指南/買樓指南/【專家分析】蔣一洪︰準買家應在臨時買賣合約上加疫情相關條款?/搜尋【專家分析】蔣一洪︰準買家應在臨時買賣合約上加疫情相關條款?作者:蔣一洪LUCY|2021年1月4日|買樓指南分享自從十二月初肺炎疫情再爆發以後,政府陸續再收緊限聚令,並重新推行workfromhome政策,政府部門只提供有限度服務,這個政策的的推行,除了會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外,也會大大的影響樓宇買賣的按揭申請。

如果大家有看過我的另一篇文章,談及關於疫情第四波來臨,準買家在申請樓宇按揭時,便要預備得更周詳,因為不止是文件上往來,還是銀行以及按揭公司之間的運作,都會被大大的拖慢。

疫情下按揭審核拖慢,準買家應在臨時買賣合約上加疫情相關條款。

疫情下按揭審核拖慢:要求延長成交期而事實上,在這樣的情況下,最受影響的絶對是第一次買樓的新手買家,因為他們對樓巿買賣缺乏經驗,而身邊即便有朋友或親人曾有過買樓的經驗,但有可能已經是數年前、甚至是樓十年前的事,故此那些經驗,也已經可能不合時了。

因為按揭巿場,是不斷變化的。

而每一單按揭,隨著銀行政策的不同,個人財務情況的不一樣,也有所變化。

故此準買家們在預備按揭文件時除了要更齊全以外,最好更要與賣家商議一下,定下一個更長一點的成交期。

而如果買家想要申請八成,甚至九成按揭的話,更需要再在這個延長的期限上,再加多一點時間。

因為六成以上的按揭,除了銀行以外,還需要通過按揭公司的審批,在這樣的情況下,所需時間便更長了。

有見及此,我們十分建議各位準買家們在成交期上,最好能與賣家達成共識,讓其從45至60天成交期,延長至3個月,保証有足夠時間做按揭。

臨時買賣合約上加上疫情相關條款除了要求延長收樓期,我們也十分建議買家與賣家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需要在條款上寫下一些在疫情下能加強雙方的保障的條款,例如可以列明如買家或賣家因為在成交期內不幸因染上新冠肺炎或因被強制檢疫而需被隔離,引致未能完成買賣手續,例如申請按揭/簽轉讓契等等,成交期便需要自動延長至被檢疫方能完成隔離所需相關手續為止。

就筆者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把買賣雙方的代表律師樓因為有員工/辦公大樓染上新冠肺炎而被迫整間律師樓隔離及不能成常運作,引致交易未能成功如期進行的話,也會自動延期加上。

不然的話,不管是因為銀行/政府機構/買賣雙方/雙方律師樓代表,引致買/賣方未能成履行成交的話,對方都能要求補償。

也許你會說,文件可以安排代理人簽署,這樣的話,即使被強制隔離,也應該能順利成交吧?但即使文件能成功簽署,按揭也成功批下來了,但問題是,要完成按揭申請,其中一步便是要買家先在銀行開戶口,這個步驟便很難找代理人代為處理了。

再退一萬步,買樓這樣的人生大事,我們應該存著「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心態來處理,這樣才能減低風險的誕生。

不然的話,因為疫情而被迫成為中止合約的一方,賠償起來可以說是欲哭無淚啊!最常見的例子,如果是買家未能成功交易,不管是按揭未能成功於成交期前批出,賣家能選擇殺大訂–以1000萬成交價的物業來說,買家所繳付的100萬大訂,便會全歸賣家所有,更甚至,賣家能追訂買家因為這段時間未能成交的所有損失。

而如果是賣家未能成功履行交易的話,賣家便有機會被買家要求「賠訂」,除了退回所收的所有訂金以外,甚至更會被要求要與訂金相同數量的賠償金。

還有因未能成交當中,買家損失的差價。

當然,也有可能被要求強行成交。

以上文的例子,便是退回100萬,還要再賠買家100萬!除了以上的金額,未能成交者,更需要賠償買賣雙方在交易期間的所有開支,例如:地產中介人的佣金、律師費等等。

總結有見及此,我們非常建議新手買家們在準備買樓前,先找些有經驗的朋友,甚至專業人士先行了解一下最新的物業成交情況和申請按揭的條例。

而買家在申請按揭時,可以多申請幾家銀行,以作後備。

如果準買家們仍有疑問,其實在決定要簽樓宇買賣合約前,可以先找專業人士看看,自己所預備了的按揭申請文件,能夠成功獲批的成數有多小。

但當然,也要能全然依賴他們啦!自己還是最好先行了解多點樓宇買賣知識啊!延伸閱讀︰【專家分析】呼吸PLAN再現必讀注意事項免中伏按揭新冠肺炎作者簡介蔣一洪LUCY閱讀所有29篇文章P&SACADEMY創



5. 【臨時買賣合約】買樓簽臨約7大須知電器改則兇宅統統列明

合約通常列明物業是以「現況出售」,也可加入賣方於指定日期前須還原間隔等條款。

3.成交價、付款及交易詳情. 臨約須清楚記錄樓價、細訂、大訂及樓價餘額 ...Planto功能計劃買樓計劃買樓第一步全功能記賬管理及分析所有戶口管理MPF戶口一次過管理所有強積金戶口申請按揭/轉按按揭申請網上搞掂私人貸款限時優惠免入息證明及住址證明銀行貸款AirstarXPlanto推廣優惠工具私人貸款年利率/APR/年息比較投資戶口(美股)比較最抵美股投資戶口投資戶口(港股)比較最抵港股投資戶口機械人投資顧問尋找AI機械人投資顧問月供股票計劃比較最抵月供計劃戶口定期存款比較定存利率信用卡比較各種最優惠信用卡關於我們關於我們安全資訊審核報告幫助中心BlogEN / 繁所有文章投資入門儲錢日常精明消費私人貸款上車置業職場生活規劃所有文章更多所有文章投資入門儲錢日常精明消費私人貸款上車置業職場生活規劃【臨時買賣合約】買樓簽臨約7大須知電器改則兇宅統統列明所有文章 » 上車置業6月24日•閱讀時間:3分鐘免費訂閱電子報,獲取最新按揭情報!我們會每星期向你發送銀行的按揭利率和回贈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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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甚麼條款?

加付訂金/ 大訂的數額( *通常是售價的10% [臨時訂金包括在內],由買方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 簽訂由賣方律師草擬的正式買賣合約之日期;; 完成 ...移至主內容3.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甚麼條款?導航連結首頁»主題»樓宇買賣»臨時買賣合約»3.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甚麼條款?3.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甚麼條款?臨時買賣合約通常由地產代理提供,而至少包含以下項目: 單位的地址;單位的售價;買賣雙方的個人資料(如果任何一方是有限公司,便要列明公司的全名及商業登記號碼);臨時訂金/細訂的數額(*通常是售價的1%至3%,由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加付訂金/大訂的數額(*通常是售價的10%[臨時訂金包括在內],由買方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簽訂由賣方律師草擬的正式買賣合約之日期;完成交易日期(即交樓日期);售價的餘款,由買方於交樓日支付;由哪一方支付哪一項法律費用(包括代表賣方、買方及任何按揭承按人的律師費及印花稅等);如買方未能履行合約條款,他/她須負上甚麼責任;如賣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才拒絕出售該單位,他/她須作出甚麼賠償;買方及/或賣方須繳付多少佣金給地產代理。

有一上訴法庭案例(SeeToKeung&AnothervSunnyWayLimited)指出,很多臨時買賣合約都會包含「例外條款」,即容許其中一方在簽約後的一段短時間內取消交易。

如賣方欲取消交易,便需要退回臨時訂金,並要另外賠相同數額予買方(即是付「雙倍訂」);如屬買方取消交易,便需要放棄其已付之臨時訂金。

不論哪一方依據例外條款去取消交易,該買方/賣方需要嚴格遵守合約內訂明之時間限制。

 另一方面,上述案例的判詞亦指出,若臨時買賣合約內包含例如下述的條款:「加付訂金(即「大訂」)港幣x元將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繳付」,但其後雙方沒有簽署該份正式合約,則買方便可能無需要去繳付加付訂金。

避免引起爭拗,買賣雙方應在臨時買賣合約內寫明繳付加付訂金之確實日期。

 但請留意,所有條款均視乎雙方如何去草擬有關合約而定。

 如欲取得一份臨時買賣合約的様本,可瀏覽香港律師會的網頁。

 請留意:此合約様本只作參考用途,在簽署任何合約前,閣下應與地產代理或律師詳細查閱合約內容。

修訂日期:2020年,02月,28日Booktraversallinksfor3.Whataretheusualtermsthatwouldbecontainedintheprovisionalsaleandpurchaseagreement?‹上一頁返回首頁下一頁›選擇副題香港土地業權的基本概念1.我在一幢多層大廈內擁有一個單位,我是否持有政府租契?2.物業擁有權之形式有幾多種類?「全權擁有」、「聯權共有」、「分權共有」有何分別?3.我不是物業的登記/註冊業主(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樓契並無寫上本人的姓名),但該物業的全部或部分樓價由我支付。

我是否有該物業的話事權?我可否阻止「註冊業主」出售物業?地產代理服務(連同買賣程序之概述)1.我想賣出自己的單位。

地產代理可為我提供甚麼服務?2.作為賣方/業主,如果我透過地產代理放售自己的單位,是否一定要簽署地產代理協議?3.地產代理可否同時為買賣雙方服務?4.如果地產代理同時代表賣方(即本人)及買方,我可否支付較少的佣金?5.我想買樓。

如地產代理介紹樓盤給我,他/她應提供甚麼服務?我可以索取甚麼資料?6.作為買方,如果我要求地產代理介紹樓盤及安排我視察單位,是否一定要簽署地產代理協議?7.如果地產代理同時代表賣方及買方(即本人),我可否支付較少的佣金?8.如果我與某地產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表格4),而該代理向我介紹一個單位,但最後我透過另一間地產代理或從賣方直接購入該單位,情況將會怎樣?9.如果我與某地產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表格4),而該代理向我介紹一個單位,但最後由我的親人(如配偶)透過另一間地產代理或從賣方直接購入該單位,情況將會怎樣?10.如果我對受託的地產代理的服務感到不滿,可向誰投訴?11.在買入單位前,我發現地產代理曾向我提供錯誤的資料,或忘記向我告訴一些重要事項。

我可否終止臨時買賣合約,並向該地產代理(及其僱主)索償?臨時買賣合約1.我想買入某單位。

在簽署臨時賣買合約及繳付臨時訂金(細訂)前,我應該先做些甚麼?2.如果物業是連租約賣出,買賣雙方應留意甚麼?3.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甚麼條款?4.臨時買賣合約是否需要加蓋印花(打釐印)及註冊?5.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如物業仍有未解除的按揭,買方應留意甚麼?6.如果買方有意購入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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