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可以更改受益人嗎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老父親申請70萬理賠,才發現兒子保險受益人被改為兒媳婦...買 ...

另外一種是,很早就買好保單,但因為離保單成就還有很長時間,繳費期間完全不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等到事故發生時,才發覺相關人 ...在今天看見明天×老父親申請70萬理賠,才發現兒子保險受益人被改為兒媳婦...買完保險,民眾常犯的一種壞習慣本人非當事人,圖片僅示意好險網保險稅務shutterstock2020-06-1115:40+A-A加入收藏買保單時,要保人很重要,因為受益人未經要保人同意,不能變更。

 由於保險是一輩子的事,除了定期進行保單健檢外,也要經常檢視一下保單的要保人或受益人,避免事故發生時,增加不必要的困擾。

 以實務上來說,買保單常有2種爭議情況,一種是發現罹癌等問題後,才想辦法要多買一點保險,然後冒著之後被取消保單的方式,未在要保書上誠實告知。

另外一種是,很早就買好保單,但因為離保單成就還有很長時間,繳費期間完全不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等到事故發生時,才發覺相關人已被變更的情形。

 有位李姓保戶74年以自己為受益人、兒子為被保險人,向新光人壽買了一張終身壽險,含20萬元壽險保額,再附加50萬元保額、20年期的「防癌定期保險」。

108年時,李姓保戶的兒子因癌症去世,李男很自然的向新光人壽申請身故保險金,結果被新光人壽駁回,追問才知道,保單的要保人早在91年時已改為兒子本人,受益人也改為兒媳婦。

 李男因此跟新光人壽抗議說,他從未同意變更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是有人跟新光承辦人員共同冒用他的名義,提出保險契約內容的變更申請,先把要保人變更成他兒子,再用他兒子的名義,把受益人變更為他的兒媳婦,要求新光人壽給付70萬元保險金。

 新光人壽回應李姓保戶說,當初變更申請書跟保險契約上的簽名外觀相似,且這張保單的保費是從他兒子的郵局帳戶按月扣繳,才會合理信賴是李男提出變更申請。

而且防癌險部分的保障期間已在李姓保戶兒子確診罹癌前就已期滿,保險事故未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不管爭議如何,都沒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最後雙方告上法院,並經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變更申請書上的簽名、指印都不是李男所為。

法院因而依據保險法第114條規定,「受益人非經要保人之同意,或保險契約載明允許轉讓者,不得將其利益轉讓他人。

」,認定申請書即然沒有李男的簽名,受益人的變更當然就不生效力,新光人壽應給付20萬元給李男無誤。

 延伸閱讀:保費調漲前4大優勢搶搭便宜美元保單熱潮7月保單大改款期限將至買儲蓄險必知5大問題 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保單買了就壓箱申請理賠才知要保人、受益人全被改受益人要保人保單申請理賠保險契約內容變更保險金延伸閱讀最佳買點到了!台幣告別3字頭,「美元保單」這樣買,就能先賺匯差再賺利差2020-05-05劉真與死神搏鬥45天,至少花掉400萬...一篇文章算給你聽:為什麼只有醫療險還不夠?2020-03-23治療武漢肺炎要花多少錢?輕重症不一樣!住在負壓隔離病房一天竟要...2020-03-1932歲靠股票存到1千萬,月花2萬不婚無子,退休夠用嗎?專家苦勸會後悔的3個理由2020-03-12一場手術癱瘓40年,沒工作、燒光錢...「月亮歌手」給我們的人生教訓:沒收入比病痛還可怕2020-03-05台股大盤概況走勢熱門:熱門話題/HOTARTICLES/最新文章/HOTNEWS/台股大盤走勢熱門:



2. 哭哭!猛改受益人也沒用搞錯保單身故保險金飛了

民眾在投保前,一定要先搞懂要保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的相關.全部分類新聞觀點業務交流好險懂生活好險談健康退休先準備立即搜尋新聞觀點理財理財新知金融科技時事熱門話題新聞推薦業務交流銷售技巧達人專訪精選心法影音專區信心補給激勵金句團隊運作好險懂生活玩美生活流行線上美容塑身親子兩性兩性關係親子教育休閒生活美食旅遊休憩活動好險談健康保健生活保健健康飲食醫療疾病預防醫療趨勢退休先準備身心準備心理素質身體素質財富規劃保險規劃其他投資好險學堂IFPA專區好險專區法律專區輔銷工具數據精靈活動專區好粉獨享輔銷工具e教育平台IFPA專區會員中心最新熱門產業togglemenu哭哭!猛改受益人也沒用 搞錯保單身故保險金飛了-PHEW!好險網輔銷工具登入新聞觀點理財理財新知金融科技時事熱門話題新聞推薦業務交流銷售技巧達人專訪精選心法影音專區信心補給激勵金句團隊運作好險懂生活玩美生活流行線上美容塑身親子兩性兩性關係親子教育休閒生活美食旅遊休憩活動好險談健康保健生活保健健康飲食醫療疾病預防醫療趨勢退休先準備身心準備心理素質身體素質財富規劃保險規劃其他投資好險學堂IFPA專區好險專區法律專區輔銷工具數據精靈活動專區好粉獨享關閉分享連結確認複製確認分享確認分享關閉客戶名單篩選-全顯示篩選-追蹤中篩選-未標記新增名單姓名上次進站時間分享文章關閉視窗新增名單返回新增好險網要求下列權限記錄您的FB資料關閉視窗允許並登入FB關閉數據精靈好險網邀請您成為我們的VIP*如果同意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個資告知聲明同意取消關注我們,收看更多好文!Phew!好險網提醒感謝您的評分,已獲得積分1點,可供活動贈品拉霸使用。

關閉視窗目前位置>首頁>新聞觀點>時事>新聞推薦年金險終身壽險2020/10/30哭哭!猛改受益人也沒用 搞錯保單身故保險金飛了民眾在投保前,一定要先搞懂要保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的相關權益。

(圖/shutterstock)瀏覽數:12116分享連結確認分享確認分享確認複製關閉文/紀佳妘壽險、年金險功能大不同,就連身故給付條件也有差異,不少人誤以為年金險與壽險一樣,身故後都可領取一筆保險金,甚至為了保險金,拚命變更身故受益人,結果用盡心思後,到頭來卻一場空,因此在投保前一定要先搞懂要保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的相關權益。

有位民眾102年11月25日向保險公司投保利變年金保險,但於108年9月9日因大腸癌病逝,生前按照個人遺願,曾兩度變更身故受益人,第一次是在108年7月25日請業務員變更身故受益人及通訊地址,第二次則是在當年8月再度提出變更身故受益人,業務員當時有詢問該民眾的意願,當時回應是真意且有親簽。

後來最後的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領身故保險金時,卻發現該年金險需在85歲後才可開始給付。

受益人事後痛罵業務員未盡到告知義務,若投保時有告知身故保險金請領條件,該民眾一定會解約,也不會發生變更身故受益人後,相關權益受損的爭議。

雙方的爭議點主要出在,該民眾投保的保險契約約定,被保險人身故是在85歲年金給付開始日前時,保險公司只需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而非身故保險金,而且返還的對象是要保人而非受益人。

由於該民眾是保單的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大腸癌病逝後,保險公司於是把保價金返還給他的法定繼承人,也非受益人。

換言之,受益人等於白忙了一場。

 事實上,不少人對於壽險、年金險的身故給付霧傻傻。

所謂的壽險,指的是無論意外或疾病導致身故或全殘時,保險公司會依照當初契約理賠一筆保險金,舉例來說,當初小明投保保額為500萬元的壽險,那在逝世或完全失能後,受益人即會領到500萬元。

至於年金險部分,則是在生存期間,依照契約所約定的金額、方式,在指定期限內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儘管每家保單契約不同,但一般來說年金險通常是在約定期間內繳完後才會開始給付,因此為避免上述案例爭議,民眾在投保前先搞懂要保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的相關權益,避免衍生後續的糾紛與誤會,一不小心可能會被追稅或裁罰。

《延伸閱讀》《11月11項新措施上路 健保調漲、地價稅開徵都要注意!》《遺產稅列報近600萬元直系親屬扣除額 因這一點全打回票》《銷售新契機! 台壽莊中慶:科技工具讓業務員化身百變孫悟空》《業務員翻轉「數位力」 中壽蘇錦姿提2招立馬脫穎而出》《勞工負擔加重!勞保費率明年調漲0.5% 1051萬人受影響》好險網癌症保險壽險保單身故大腸癌年金險請為本篇文章評個分吧!(由左至右,滿分為五顆星)平均分數4.25回上頁遺產稅列報近600萬元直系親屬扣除額 因這一點全打回票意外失能不分年齡 6張圖教你怎麼買長照失能險最划算熱門文章推薦文章小幫



3. 立遺囑改受益人!百萬保險金回不去了

保單契約的指定受益人是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的依據,若是指定受益人比被保險人還早過世,保險公司就會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首頁理財講堂立遺囑改受益人!百萬保險金回不去了立遺囑改受益人!百萬保險金回不去了好險網2020.12.09示意圖。

圖/unsplash分享FacebookLINETelegramTwitterWhatsApp列印保單契約的指定受益人是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的依據,若是指定受益人比被保險人還早過世,保險公司就會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給付保險金,不管要保人遺囑如何載明,都無法直接當成受益人變更的依據。

一位余姓男子民國85年起,向保險公司投保長照險以及壽險等4張保單,指定受益人為母親,之後余母於106年12月22日過世,在辦喪期間,余男以預立遺囑的方式,載明未來身故時,保險金及現金要全權交由余男的弟弟處理,不做捐贈,也不需要留給自己多年未聯絡的非婚生女兒。

107年12月25日余男因心臟衰竭身故,余男的弟弟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共235萬5,096元,但保險公司僅給付50%的保險金(117萬7,548元);余男弟弟又以自己有繼承特留分為由,要求保險公司給付其餘50%理賠保險金的3分之1(39萬2,516元),不過被拒絕給付,余男弟弟不服,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

保險公司指出,因為契約受益人(余母)比被保險人(余男)還要早身故,余男也沒有變更保險受益人,依照保險法規定,保險金要給付給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是余男的女兒,因此余男弟弟並沒有身故保險金的請求權。

保險公司進一步表示,就算余男沒有女兒存在,余男還有一位妹妹,余男弟弟已經領取半數的保險金,其他的保險金也只有妹妹有請求權。

最後法院認定,依照余男4張保單條款的約定,變更指定受益人必須依照程序申請才有效力,但余男只有立了遺書,自然沒有變更受益人的效力。

此外,余母比余男還要早死亡,依照保單條款規範,應該要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作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且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及應得保險金的比例,都要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判決書指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應為余男的女兒,但因為女兒與其生母居住於加拿大,戶政系統也未查出戶籍資料,因此余男的法定繼承人就是余男的弟弟及妹妹,這4張保單的保險金也應是由余男弟弟與妹妹2人領取,余男弟弟已領走其中50%保險金,自然沒有權利再要求保險公司給付剩餘一半的1/3。

據此,法院駁回余男弟弟的告訴。

(文章來源:好險網;文/李瑞瑾)延伸閱讀黃天牧理財曝光!夫妻倆這8張保單增值中繼承千萬家產卻籌不出遺產稅?這招可解遺囑保險金受益人保單契約好險網熱門文章台股雪崩鬧出人命貸款融資散戶千萬別碰2021.05.13航海人出脫陽明止血認賠畢業學4大教訓2021.05.14翁誤認勞保提前領划算年金差4成虧大了2021.05.13小心!兩大理由外資續賣2021.05.14存股族的愛外資不愛6檔金融股入冷宮2021.05.13



4. 宏泰人壽電子季刊《發現生活A+》

為了保障消費大眾的保險權益,若有像張太太情形者,可以參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 ... 可不可以更改受益人…等等。

... 根據保險法第五條:「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關於保險契約受益人指定張先生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與張太太養育了一對可愛的雙胞胎姐妹,全家人過著幸福小康的生活;不幸的是,張先生在一次嚴重的工安意外中辭世,張太太陷入噩耗中,憂心自己如何獨力承擔倆姐妹的未來生活。

此時,她接獲保險公司來電關懷,原來張先生明白自己的工作危險性高,向保險公司投保了足額的意外保險,明確地指定太太為受益人,保險公司透過報載得知這次重大工安意外傷亡者,主動地檢核公司投保名單,並依保單連絡資料找到張太太。

張先生貼心地安排了保險保障,不過卻沒有讓張太太知道,如果保險公司未主動通知,恐怕張太太就會因此而錯失保障權益。

為了保障消費大眾的保險權益,若有像張太太情形者,可以參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官方網站(http://www.lia-roc.org.tw),由利害關係人於備妥應檢附文件後提出申請,即可查詢到投保對象的投保紀錄,不需要向所有的保險公司逐一查詢。

而且,依據金管會規定,自104年8月4日起,投保保險需在要保書或是契約變更申請書上填寫受益人聯絡方式,包括地址、電話,倘保險公司知悉保險事故已發生,則應依保險法二十九條規定,主動聯絡受益人相關權益,這些措施都能充分保障消費者最大投保權益。

談到受益人,相信大家都會有許多疑問,如:受益人是誰?受益人有那些權利?受益人由誰指定?有對象上的限制嗎?可不可以更改受益人…等等。

其實,當大眾購買保險時,無非是希望將保障給付,依自己的安排給付予想要照顧的對象,這就是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指定。

根據保險法第五條:「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換句話說,受益人狹義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有權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之人,廣義則是泛指保單條款所約定之條件成就時,可向保險公司提出保險金給付之人。

另保險契約簽訂時,保險公司就會要求要保人(也就是購買保險者)書面約定受益人及保險金給付方式(如順位、分配比例),但並不表示保險期間內不可再辦理變更。

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一條規定:「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

」所以要保人還是能隨時依自己的意願和保險需求,用書面方式向保險公司提出受益人的變更申請。

受益人的指定,一種是由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意願來約定,原則上沒有身份上的限制;另一種則是強制約定必須是被保險人(也就是保險保障的當事人)本人;以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的身故保險金為例,其受益人通常被指定為被保險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為常見;又如健康保險、傷害保險的醫療保險金部份,則因被醫療人及受傷之人都是被保險人本人,基於損害填補的原則,其受益人是強制經條款約定為被保險人本人,且不可辦理指定或變更。

保險法並沒有明文約定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需具備保險利益或特定關係,如果要保人向保險公司說明原因,想將自己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指定給某一慈善團體、社福單位、兄弟姊妹、摯友等,保險公司多會尊重要保人意願及權益同意承保;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保險公司受理身故保險金申請時,通常會要求受益人須檢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如果受益人無法取得相關文件,恐怕會讓此美意,添加許多不確定的困擾,可見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值得要保人深思與留意。

受益人指定與保險給付關係說明表: Copyright2015hontairichnetwork,Allrightsreserved.



5. 媽媽想擅自改變我的保單受益人,這是可以的嗎?

淺談保險觀念跳到主文保險很複雜,就讓大仁用「淺談」的方式,幫助您提供合適的建議!想輕鬆搞懂保險,真的就這麼簡單!部落格全站分類:醫療保健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     您好,這裡是淺談保險觀念,我是大仁。

保險諮詢、公開講座、學校演講等邀約,請由以下資訊聯絡【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58媽媽想擅自改變我的保單受益人,這是可以的嗎?【網友詢問】大仁先生您好,想請教您變更受益人的問題。

我有幾份儲蓄險的保單,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都是我本人。

媽媽跟我吵架,說她有權利去變更我這些保險的受益人。

請問她有這個權利嗎?這樣是合法的嗎?這個詢問很有趣,剛好可以來談談「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這三種人的法律關係。

如果你也有變更受益人的問題,這篇可以給你做為參考。

 保單主要會有三種人:一、要保人負責訂立契約,繳交保費的人。

二、被保險人保單的保障者,發生事故可以申請理賠保險金的人。

三、受益人如果被保險人死亡的情況,就是由受益人領取保險金。

 一、要保人這三種人,能夠指定變更受益人的,只有一個人,就是「要保人」。

被保險人跟受益人,是不能指定受益人的。

根據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人數沒有上限。

【保險法第110條】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

變更受益人的權利,是握在要保人手上。

因此這個案例,媽媽沒有辦法去變更子女保單的受益人。

 BUT!最重要的BUT來了!雖然媽媽不是要保人,沒辦法變更受益人。

但在某種情況下會有爭議,就是要保人是「未成年人」。

如果你是未成年(目前成年是滿二十歲,2023年改為十八歲),即使要保人是你,你也無法自己決定受益人。

未成年人在民法有分三種:(1)未滿七歲屬於無行為能力者。

沒辦法自己買保單,或變更受益人,這時由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決定。

(2)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

可以買保單,或變更受益人,但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允許。

(3)未成年人,已結婚已結婚者屬於有行為能力。

可以自己決定買保單,或變更受益人,不用經過法定代理人允許。

變更受益人的權利,在要保人手上。

但若要保人未成年,就得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才能變更保單。

若你是未成年,母親說她有權利變更受益人,這個說法不對。

正確的說法是,她有權利「不允許」你變更受益人。

二、被保險人被保險人雖然是保單主要保障的人,但它沒有辦法指定受益人。

你可能會有疑問,如果要保人(先生)幫被保險人(太太)買保險,把受益人指定小三,然後把太太幹掉,那不是很危險嗎?是的,這種因為貪圖保險金而害死人的情況,叫做「道德風險」。

由於要保人可以隨時變更受益人,所以被保險人將會處於未知的危險狀態。

 不過請放心,保險法有針對這點做防範:【保險法第105條】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

雖然被保險人沒辦法指定受益人,但如果被保險人不滿意受益人變更,或是有其他原因,都可以隨時撤銷同意投保,讓保單終止。

所以,如果要保人想把受益人指定誰,還是得經過被保險人這關。

若被保險人不同意變更受益人,你硬要變更,最糟糕的結果就是魚死網破,被保險人撤銷同意,保單終止。

三、受益人受益人是整份保單最沒有份量的人。

要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權力最大。

被保險人如果不開心,可以撤銷同意,讓保單進入終止。

而受益人什麼都不能做,只能等被保險人死掉領錢(而且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要保人換掉)。

 如果先生跟你說:「我買了一份1000萬的壽險,受益人都寫你。

」你千萬別太開心,因為他可以隨時把受益人改掉。

反正要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他自己,想改誰就改誰。

今天給你看的保單受益人寫你,隔天就能跑去改成小三,你也不知道。

因為,保險公司並不會通知受益人說:「你的受益人身份被取消了喔」。

受益人就是這麼微不足道的一個人。

 大仁之前分享過電影《逆轉勝》的情節。

五月天的怪獸,在赴會最後的決鬥前,替自己買了一份高額壽險,想說死掉可以賠錢給



6. 要保人死亡變更、保險受益人變更-康健人壽

要保人需於保險事故發生前提出申請,並經被保險人簽章同意. 新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關係應詳細載明;受益人數在一人以上時,請註明其分配方式. 醫療/失能/手術/ ...Jumptonavigation我要發問EN服務總覽 保險商品保險商品熱門商品防癌定期健康險愛要及實終身醫療險新一生醫事360定期醫療險+意外險新全力醫付一年期保障保障輕鬆配保障型保險商品醫療險意外險癌症險手術險牙齒險失能扶助險壽險重大疾病險其他通路商品銀行經代專區基金專區異業合作服務總覽服務總覽精選服務表單下載保單服務Q&A保單繳款保單借款更多服務常見問題保戶加值服務保單借款保單變更投保人須知/條款下載投保人須知及要保書填寫說明審閱期商品條款其它商品條款理賠服務理賠服務理賠申請流程理賠申請應備文件理賠申請進度查詢理賠服務Q&A關於康健關於康健公司簡介康健人壽品牌介紹企業社會責任健康品牌品牌廣告360°康健指數好在康健會員平台最新消息新聞中心影音康健訊息公告加入康健工作機會薪資福利學習發展實習機會康健人壽首頁保障規劃網路投保健康樂活保戶專區我要發問EN✖保險商品服務總覽理賠服務關於康健康健人壽首頁保障規劃網路投保健康樂活保戶專區我要發問EN✖保險產品總覽熱門商品保障型保險商品投資型保險商品保障需求分析服務總覽常見問題登入保戶專區保戶加值服務理賠申請流程說明保單變更保單繳款保單借款表單下載投保人須知/條款下載客戶故事服務達人關於康健關於康健人壽品牌廣告最新消息企業社會責任人才招募電話行銷領導品牌360°康健指數壓力與醫療支出調查康健人壽APP瀏覽更多資訊公開法令公告法律免責聲明隱私權聲明金融友善服務專區網站導覽AboutCignaTaiwanServiceCenter中文X您在這裡首頁▶保單變更▶保險契約內容變更▶變更滿期/身故受益人變更滿期/身故受益人應備文件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填寫範例注意事項要保人需於保險事故發生前提出申請,並經被保險人簽章同意新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關係應詳細載明;受益人數在一人以上時,請註明其分配方式醫療/失能/手術/罹患癌症/重大疾病/腦中風保障之保險金,該保險金之受益人限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親自簽名,且簽名樣式需與原要保書上一致。

未滿20足歲時,需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

填寫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時,若有塗改,需請要保人於塗改處簽名確認。

對健康告知事項應據實回答,如有補充說明,應求清楚明瞭,並附上相關文件。

要保人死亡變更、保險受益人變更申請方式請備妥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郵寄至「台北市100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6樓 營運暨理賠部收」或傳真至02-7726-1875註明康健人壽營運暨理賠部收親自至康健人壽總公司(台北市100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6樓),保戶服務櫃台將有專人為您辦理開啟本單元文件前,使用前請先確認電腦中已安裝AdobeAcrobatReader,再開啟PDF文件服務項目總覽選擇服務常見問題登入保戶專區保戶加值服務保單理賠保單變更保單繳款保單借款表單下載投保人須知/條款客戶故事服務達人理賠申請流程說明理賠申請應備文件免費聽力&睡眠檢測服務短期照護服務健康檢查服務送藥到府服務理賠服務Q&A申請保單借款保單借款利率保單借款利率申請保單借款投保服務Q&A電子保單Q&A保單服務Q&A理賠服務Q&A投資型商品Q&A網路保險服務Q&A網站瀏覽Q&A客戶故事服務達人投保人須知及要保書填寫說明『條款審閱專區』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商品其他商品表單下載保單繳款保險契約內容變更保單復效登入保戶專區保險規劃諮詢相容瀏覽器版本:IE11、Chrome40、Firefox40、Safari9、Opera20以上版本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6樓請選擇中國香港泰國韓國印尼印度紐西蘭比利時土耳其西班牙英國美國US-EXPATO©2021Cigna康健人壽免費服務或申訴專線0800-011-709其他國家連結▼



7. 變更受益人

靈活運用資金,不只擁有保障還可以做完善的理財規劃 ... 變更後受益人若非配偶、父母、子女及法定繼承人時,另需檢附受益人之相關證明文件。

... 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應親自簽名;未經書面授權同意而逕為簽署、變造或盜(冒)用要保 ...保單服務對保單有任何問題嗎?這裡可能有您要的答案喔!客戶服務這時我該怎麼辦保單服務保單變更保單借款/保單還款電子表單服務生存滿期金電子保單服務繳費服務自動轉帳信用卡自行繳費集體彙繳派員收費線上繳費ibon繳費列印繳費單理賠服務申請流程申請文件收據差額證明加值服務繳費證明申請英文投保證明三年免費健檢海外緊急救援表單下載契約變更保單借款投資交易繳費服務理賠服務生存滿期金約定匯款帳戶FATCA及CRS房貸服務團險服務常見問題契約投保契約變更保單借款理賠服務投資型保單加值服務繳費作業生存滿期金FATCA及CRS其他聯絡我們全省服務中心分支機構總覽免付費電話諮詢24小時電子信箱利害關係人保戶刊物保戶園地首頁客戶服務保單服務保單變更變更受益人受理文件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委託他人代辦時,須檢附代辦人身分證影本如變更後受益人為法人者,需另填寫「法人客戶身分確認聲明書」申請時間須於保險事故發生前提出申請申請變更受益人注意事項請填寫身分證字號與被保險人關係及分配方式。

辦理受益人變更,若指定非本人(生存/滿期)、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及法定繼承人者,須由保戶親臨各地區保戶服務櫃檯辦理,不提供郵寄及受託代辦之申請。

變更後受益人若非配偶、父母、子女及法定繼承人時,另需檢附受益人之相關證明文件。

變更身故受益人為多人時,請註明分配比例或順位,倘未註明比例或順位,則以平均分配。

如指定順位者,需於姓名前註明第幾順位,如:第一順位某甲、第二順位某乙。

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應親自簽名;未經書面授權同意而逕為簽署、變造或盜(冒)用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簽名或印章者,不論是否為便宜行事或為求處理方便,均將可能觸及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第217條「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及第342條「背信罪」,最高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前述不法態樣將可追究行為人之民事侵權責任,並追償因此造成之損害。

變更外幣保單之生存/滿期受益人時,若未曾辦理指定匯款帳戶者,須同時辦理指定匯款帳戶之申請,且須與投保商品為相同幣別之中華民國境內銀行外幣帳戶。

注意事項請填寫身分證字號與被保險人關係及分配方式。

辦理受益人變更,若指定非本人(生存/滿期)、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及法定繼承人者,須由保戶親臨各地區保戶服務櫃檯辦理,不提供郵寄及受託代辦之申請。

變更後受益人若非配偶、父母、子女及法定繼承人時,另需檢附受益人之相關證明文件。

變更身故受益人為多人時,請註明分配比例或順位,倘未註明比例或順位,則以平均分配。

如指定順位者,需於姓名前註明第幾順位,如:第一順位某甲、第二順位某乙。

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應親自簽名;未經書面授權同意而逕為簽署、變造或盜(冒)用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簽名或印章者,不論是否為便宜行事或為求處理方便,均將可能觸及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第217條「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及第342條「背信罪」,最高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前述不法態樣將可追究行為人之民事侵權責任,並追償因此造成之損害。

變更外幣保單之生存/滿期受益人時,若未曾辦理指定匯款帳戶者,須同時辦理指定匯款帳戶之申請,且須與投保商品為相同幣別之中華民國境內銀行外幣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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