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契約六大原則 | 保險契約的基本原則

Q:何為保險契約六大原則? A:保險契約之訂立須遵循下列原則: 保險利益原則: 即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具有精神上及物質上之利害關係,若不具有該利害 ...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法律QA商事法類保險法保險契約六大原則保險契約六大原則Q:何為保險契約六大原則? A:保險契約之訂立須遵循下列原則:保險利益原則:即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具有精神上及物質上之利害關係,若不具有該利害關係,則可能致道德危險產生。

最大誠信原則:即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須盡據實告知義務、保證義務及當事人之棄權和禁止反言。

主力近因原則:係指導致事故發生最主要或最有效之原因,而不是指最直接或最接近被保險人死亡的原因。

損害填補原則:指保險人針對事故發生導致被保險人所受損失進行賠償,大部分適用於財產保險。

損害分擔原則:指保險人與保險人間針對損害之分擔,避免不當得利產生。

代位求償原則:保險人於給付完賠償金額後,保險人法定地、當然地取得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之請求權,不須經由被保險人移轉之一法定代位權。

Sharethis:其他QA保險代位原則何謂複保險?保險契約為要要式契約還是不要式契約?保險契約是否以交付保費為成立要件?保險契約何謂保險利益民事法類商事法類智慧財產刑事法類非訟事件車禍專篇酒駕專篇消費者保護法篇憲法行政法類× 忘記密碼?請輸入您註冊時的帳號及E-mail,系統將發送密碼到您的E-mail!帳號E-mail*× 聯絡我們姓名*電話*E-mail*留言*驗證碼(四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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