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證券商之業務發展趨勢及管理策略 | 證券業產業分析

本文主要著重於證券商業務之分析,並就其現行業務與未來業務之發展,提供適當之 ... 而有關研究部分,則為整體證券商之協助部門,其乃蒐集產業概況及上市與上櫃公司 ...我國證券商之業務發展趨勢及管理策略陳春山壹、前言       我國證券商及其業務發源頗早,然於民國七十七年以前,證券商之絕大多數業務乃著重於經紀業務,承銷業務與自營業務雖占有一定比率,然其仍非證券商之重要業務(註一)。

自民國七十七年修正證券交易法而刪除該法第一○一條之後,我國綜合證券商始准予設立,自綜合證券商設立以來,其非僅就證券業務占有最重要之比率,且於金融市場占有舉足輕重之地位,而就股價市值似有逐漸超越傳統商業銀行之地位,而成為金融市場更重要之金融中介。

       證券商之所以有如此之迅速發展,其理由包括整體證券市場之成長與國民金融資產之需求,整體金融市場法規制度之趨於自由化,與間接金融大行其道等因素,均為我國金融市場中證券商發展之重要因素。

       鑒於主客觀因素之變化,造就證券商之現有金融市場之地位,然展望未來,整體金融環境將更趨於國際化與自由化,本土證券市場之競爭將趨於白熱化,而先進國家之證券商亦將利用其豐厚之人力、財力與管理技術經驗之優勢,對我國證券市場為介入並形成與本國證券商之競爭。

就國際證券業務,本國證券商本即無法與外國證券商為具優勢之競爭,本土業務若趨於國際化,其將於我國證券市場占有一席之地。

尤其,我國本土市場之若干交易惡習若得以漸次消除,非符合國際慣例之交易習慣得以排除,基於同等遊戲規則,本國與外國證券市場差異性降低,外國證券金融業者將對本國市場具有極高興趣。

       面對此等金融證券市場之發展,我國證券商須於短期內訂定相當之競爭策略,利用本土性之競爭優勢,而吸收外國證券金融業者之管理與技術經驗、積極培養優秀國際性之技術人才,如此方得使我國於未來之國際金融市場與本國市場之中,成為市場之領導者,不僅於本國市場具有重要之占有率,並跨足東南亞、大陸及其他國際市場,而占有一定之地位。

本文主要著重於證券商業務之分析,並就其現行業務與未來業務之發展,提供適當之管理策略,並主要針對現行法制就其管理策略實施之障礙,予以檢討。

以下就下列問題為討論:       其一、對我國證券商業務之現況為分析;       其二、探討近年來證券商業務之發展趨勢;       其三、針對證券商業務之發展趨勢,擬訂未來重要證券商之管理策略。

 貳、我國證券商業務之現況及發展趨勢一、我國證券商之數目及資本額之概況       按我國證券商早期之發展,乃以經紀業務收入為主之專業經紀商為主力,在次之為兼營證券業務之銀行與信託投資公司,整體證券商之業務及數目之發展於早期略顯單調,而此等發展於民國七十七年之後,則有革命性變化,其主要之理由在於證交法第三次修正,而將證交法第一○一條予以刪除,使證券自營與經紀商業務得以兼營,如此,我國綜合證券商尚有設立之可能。

再者,以民國七十七年之後,證券商之開設始為自由化,一方面綜合證券商大量開設,而專業經紀商之加速亦急遽增加,然此等現象於證券市場空頭來臨時,專業經紀商則面臨營業虧損之狀況,諸多專業經紀商即面臨關閉或遭受綜合證券商之合併,自民國八十年以後,專業經紀商則逐漸減少,造成我國證券商數目減少,然具有經紀商業務功能之綜合券商分公司則迅速增加,於八十五年十二月底止,共計六一八據點。

       於八十五年十二月底止,全體專業證券商降至一九六家,其中兼營自營經紀及承銷業務綜合證券商達五十家,再次之者為經營經紀及自營業務者共十三家,經營自營與承銷業務者共七家,經營經紀業務之專業證券商共一四九家,而專營自營或承銷業務者,分別為九家及一家,由此等趨勢觀之,專業經紀商之經營已日漸困難,其已於八十年之二八一家,減少至八十五年底之一四九家,共減少一三二家,而綜合證券商則於八十年之三十七家,增加至八十五年之五十家,專業經紀商之數目雖減少,然證券商之分公司數目則為增加,該分公司之數目由八十年之七十六家增加至八十五年之四一九家。

       證券商之另一趨勢為兼營之證券商與外國證券商之增加,按於過去證券商執照未開放之前,專營之經紀商與兼營之證券商評分秋色,然自專業經紀商等開放之後,金融機構經營證券商者,則顯然不如專營之證券商,就該等經營之證券商之發展概況觀之,其於八十年有二十七家,至八十五年僅增加為三十二家,顯然兼營證券業務之金融機構,其證券業務發展未見理想,以經紀商業務觀之,其於八十五年之經紀商收入僅占全體證券商收入之五‧七八%(註二)。

而外國證券商於近年來之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