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節稅》 怎麼是虛設的公司啊 | 上班族開公司節稅

《開公司節稅》 怎麼是虛設的公司啊之前看書聽說可以開設公司但是幽靈的公司 ... 開公司的好處, 上班族開公司節稅, 開公司費用, 開公司條件, 開公司 ...公司節稅方法跳到主文開公司節稅,如何開公司節稅,開公司節稅方法,開公司注意事項,開公司的好處,上班族開公司節稅,開公司費用,開公司條件,開公司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Jul29Fri201615:03《開公司節稅》怎麼是虛設的公司啊《開公司節稅》怎麼是虛設的公司啊之前看書聽說可以開設公司但是幽靈的公司好像是可以避免資產因稅金而流失吧(應該是逃稅)不太清楚是怎麼一回事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您看的書我猜測是「富爸爸,窮爸爸」第四課「稅收的歷史何公司的力量」第122頁中所提到「資本家借助公司的保護逃避稅收」、「公司不一定是個真正的實體」的觀念吧!因為如果您要了解虛設行號,虛設行號本身就是販賣發票的違法行為,根本沒有作所謂避免「資產因稅金而流失」的規劃。

這觀念沒有開過公司或不懂如何開公司的人的確很難理解,希望我解釋後您會稍有概念。

首先您必須了解,公司雖然是由個人投資,但是公司的資產不屬於個人的資產。

公司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後就已經具備「法人」之「人格權」,公司負責人只是「行使法人權利及義務的代表人」而已。

這個觀念非常重要,也是所有觀念建構的根基。

如書上所述,公司成立實務上只要不涉及必須事先由政府專案許可的行業,的確非常簡單,也的確不需要真正表徵實體就可以經營,書上說法與實務操作完全相符。

當公司成立後,個人角色扮演變成「投資人」,公司經營最大損失為投資人之出資額,這就是所謂富人的風險控管機制。

但是也因為人格不同,所以租稅之納稅義務人也不同,公司跟個人的相關租稅必須獨立申報。

有趣的來了,實務上操作如下:1.既然法人與個人具不同人格,兩人間的資產移轉實務上都是透過「買賣行為」來進行,該開始都是個人賣給公司,而且公司「實質上」沒有清償該筆資產移轉所產生債務的義務。

換言之,如果個人有債務清償風險,只要成立公司將名下資產過給公司,基於不同人格觀念,法院也不會給債權人強制執行公司名下資產的權利;反之,如果公司經營不善而面臨風險,公司也可以將資產賣給個人或其他公司規避。

實務上常聽見所謂「掏空公司資產」之不法行為,都是建構在這樣的觀念進行。

2.個人租稅可以扣除的成本於稅法上的規定很狹隘,但是公司可以透過採購行為取得申報租稅用的憑證(打統一編號的發票,很多是負責人家庭必須開銷,個人綜所稅無法申報,但是公司取得打統一編號的發票原則上就可以申報)與財務會計登載舉證使稅負降到最低,所以相同所得,個人與公司負擔的租稅差距非常大。

實務上最常見的就是傳銷業的傳銷高聘成立公司節稅,我所規劃的案例賦稅個人與公司實質賦稅通常差距十倍以上。

不過這都是合法節稅,並非逃漏稅。

3.公司盈餘可以保留由股東決定要不要分配,最重要的是:公司階段繳的稅,股東可以於獲配盈餘時扣抵個人綜所稅,所以個人「幾乎不用繳稅」。

目前台灣所的稅法實行兩稅而一,情況就是如此。

4.公司因為可以透過買賣交易達到持有資產之目的,所以爭取銀行授信放款理論上比個人容易。

但是在台灣這規則已經被很多人用來成為增加銀行呆帳的工具,所以該理論在台灣不一定成立。

5.公司會聘請律師即會計師來保護自己,讓自己更有保障,也因為有保障而更富有。

6.政府向人民徵稅,公司可以透過「政府對外採購行為」把別人繳根自己繳的稅賺回自己口袋中。

例如政府推動公共工程招標、政府機關購置設備、全民健保保險给付用藥採購等都是如此。

7.公司因為有錢,可以透過「投資」政治獻金遊說民意代表推動對自己經營公司有利或對對手不利之立法,一般百姓就無此優勢。

不小得這樣說明您是否清楚,需進一步說明再補充。

不過範圍不要太大,要不然會很難回答。

2007-08-2020:48:39補充:我也是清崎‧羅伯特的忠實讀者,這章節我曾經在我客戶設計的課程中講解很久,所以我看你發問我就知道你在引用什麼書的觀念。

我上下兩位答人的回答是講租稅實務上常見「虛設行號」的觀念,跟你要問的話題完全無關。

不過你的發問很容易讓人直接產生這種聯想,就當作機會教育看看這兩位答人的辛苦回答吧,不過這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2007-08-2020:57:48補充:隱藏資產的觀念就是我回答第五段之1所述「法人與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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