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節稅-I @ wenhoya 的家 | 上班族開公司節稅

「上班收入的薪資是扣稅後剩下的錢才能用,自己公司收入是先花錢,剩下才扣稅。

」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上面這個原理,後來才發現很多上班族不知道。

以上面賈氏人力派遣公司的 ...wenhoya的家紀錄生活的點點滴滴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0902201322開公司節稅-I?其他最近看了富爸爸系列的其中一本書,在思考開一家業餘公司的可行性.現在最傷腦筋的是要做什麼?因為這方面一點經驗都沒有.底下這篇是從http://forum.palmislife.com/archiver/tid-53883.html轉貼過來的,內容有重新編排過.當做給自己的參考資料----看到別人轉寄給我的文章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因為這樣看來可節省的$$不少我只是在想我上班的公司願意幫我做派遣任用這個動作嗎?<<自己開公司享受富人節稅術>>三十五歲的賈先生奮鬥了十年,靠著專業和每天十二小時以上的超時工作,好不容易混到一家資訊公司中高主管的職位,月入十萬元左右,每到了報稅時分,都要心痛萬分地繳出約十萬元的稅,將近一個月的薪水給了政府,卻從來沒感受到政府為他作了些什麼?賈先生思索著,為什麼開公司的朋友,吃飯喝酒、生活必需樣樣可以扣稅,他卻只能扣除七萬四千元的最低生活免稅額,在台灣,可能用這七萬四千元生活一年嗎?又氣又惱的他決定用行動對抗不合理稅制。

STEP一:開人力派遣公司自己當老闆首先,他前往地方政府主管營利事業登記機關,正式登記申請公司行號,成立「賈氏人力派遣公司」的一人公司。

STEP二:派遣自已回原公司上班。

他再和原公司協議,從他是甲公司的職員改成為「賈氏人力派遣公司」派到甲公司的人員。

甲公司支付每月十萬元的派遣費用給「賈氏人力派遣公司」,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則每月支付他最低薪資一萬五千八百元。

STEP三:開立合法憑證,開銷全抵稅。

合法憑證有三類:1.統一發票;2.收據、證明或普通發票;3.經手人之證明(例如出差報告)。

從此以後,身為「賈氏人力派遣公司」員工的賈先生一切生活所需都打統編,帶女朋友唱歌看電影報交際應酬費,房租水電、營業用雜支(如文具、耗材、電腦設備等)、差旅費等,房屋裝潢也可報修繕費用抵稅、甚至買車登記為公司營業用車,連罰單、停車費都可報公司開銷,參加補習班進修也可申報為員工教育進修費用。

他用公司名義購買電腦、電視、DVD等一切用品,皆可列入公司生財器具固定資產,各項用品時間一到(例如,機車五年,汽車七年,各項物品時間不同),都列入資產損失的固定資產報廢、折舊扣稅。

甚至健保費用都可以抵稅,他的每一筆花費都可以忠實反應「最低生活費不受課稅」的基本精神。

STEP四:合法節稅是權利根據規定,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免開統一發票),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每三個月要繳交營業稅三千到五千元不等,年終須繳交約一萬多元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時,則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兩個月之營業額須依據發票上繳稅捐稽徵單位五﹪之營業稅。

「賈氏人力派遣公司」實際收入只有甲公司支付的每月十萬元,在各項實際開銷都依法開立發票扣抵之後,所剩無幾,且根據兩稅合一制度,國稅局會將所繳之營業稅退回給「賈氏人力派遣公司」的老闆賈先生,而同樣是「賈氏人力派遣公司」員工身份的他,在個人所得稅的部份,依每月實領一萬五千八百元收入計算,扣除免稅額和扣抵額之後,實際收入達不到最低應繳稅之開徵點七十五萬元,已經四年不須繳稅。

賈先生指出,也許年薪百萬以上的人用這種方法節稅才能損益兩平,但目前雙薪家庭要達到百萬年收入並非難事,且家用所須的開銷支出更大,成立公司行號,確實反應真正的盈餘所得,合情合理且「合法」。

Q1:感覺好「賈」哦....自己在外面設個人力派遣公司,再和原公司談條件....怪怪的....那勞保、健保算誰的?A1:所有的保險,福利,年終等,當然是賈氏公司要發給賈先生,賈先生領的是賈氏人力派遣公司的薪水.原公司付的十萬元是給賈氏公司的人力派遣費用.Q2:那到退休時的退休金誰給???A2-1:舊制..賈氏公司...(要滿25年歐)新制...沒影響A2-2:退休金若是依新制算,會以一萬五千八計算,影響算很大吧~~這種作法,是合理的結稅沒有錯.但是一般的公司,特別是資訊類公司,應該不會答應,即使看起來公司會省錢.因為對於這類公司來說,員工是很重要的資產,包含員工創造的智慧財產,甚至到購併時的計算.所以不大可能會把重要的員工放給派遣公司~得不償失啊~何況,對於該個人來說,資歷上頭也會有問題,對於以後要換工作並沒什麼好處.這種節稅法,對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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