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該提早贈與或讓子女繼承?一張表看懂遺產稅制與節稅 ... | 房子遺產過戶

為了規避死後過戶可能的遺產稅,最常用的節稅手法就是運用贈與稅上的免稅額,不過,省下 ... 每年免稅贈與220 萬後,子女也可買下父母的房子.財產該提早贈與或讓子女繼承?一張表看懂遺產稅制與節稅財產該提早贈與或讓子女繼承?一張表看懂遺產稅制與節稅2020-10-05T08:01:27+08002019-12-13T13:47:00+0800https://cdn.bnextmedia.com.tw/mt/images/mt-192x192.png經理人Managertoday龔汝沁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19-12/[email protected]為了規避死後過戶可能的遺產稅,最常用的節稅手法就是運用贈與稅上的免稅額,不過,省下遺產稅真的是對家族最好的選擇嗎?在台北市買房子難不難?依房仲業統計,台北市新成屋的房價中位數超過3000萬元。

若以主計處統計107年平均每人國民年所得約65萬元計算,要46年不吃不喝;若以基本月工資2.3萬元計算,恐怕要從國父辛亥革命起,就要不吃不喝到現在。

這反映出台灣的一個普遍的悲哀現象,年輕人買不起房,只好靠爸媽幫忙;爸媽也甘願做個孝子(孝順兒子)孝女(孝順女兒),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兒女,減輕兒女生活負擔。

父母擁有的房產,多半是一點一滴財富累積起來的,如果在過戶的過程中,被多課到一毛稅,肯定心有不甘。

每年免稅贈與220萬後,子女也可買下父母的房子目前台灣遺產稅制,是依遺產總額,先排除不計入遺產的部分,再扣減免稅額(一般免稅額1200萬元)及扣除額(如喪葬費、配偶、父母、受其扶養之親屬等等)後,區分3個級距分別課徵10%、15%、20%稅率。

父母為了規避死後過戶可能的遺產稅,最常用的節稅手法就是運用贈與稅上的免稅額,即每一位贈與人(如父或母)每一年(從1月1日到12月31日),不論贈與給多少人(如子女),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以220萬元為限。

目前台灣遺產稅制,依遺產淨額分3個級距分別課稅。

若要替子女省下遺產稅,可以利用每年的贈與免稅額。

資料來源/龔汝沁以父母育養一個小孩為例,父與母在12月可分別贈與這小孩220萬,在次年1月可再分別贈與這小孩220萬,小孩總計一下子可收到880萬。

倘若父母擁有一棟房子,這小孩可拿這筆錢來購買父母的房子,買價通常採用國家訂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的加總數,這加總數約為市價的兩成,(註:隨不動產實價登錄施行,兩者差異將逐漸縮小),先暫不考慮不動產交易的稅費及規費,這孩子拿著880萬就可買父母不超過市價4400萬的房子,之後,這房子就和遺產稅無關了。

有點經濟能力的父母,省吃儉用的,總會預先規畫怎麼將財產轉讓給孩子,以免死後讓孩子承擔意外的遺產稅。

如果有兩個或以上的子女,這分財產可是家族大事,家人為此決裂的也時有所聞。

就算和平分完財產後,倒楣的偏偏遇上不孝子女或媳婿,親情緣分也散盡了,之後父母老了,就真成了「有錢子女花、有命沒錢花」,過著向子女伸手討錢的悲慘人生。

最後陪伴老人的只剩下外勞看護,如果再看著子女媳婿大方花錢,老人情何以堪?換個角度,錢留在自己身上,安享晚年又能藉機團圓我有個挺富貴的長輩,兩老相伴待在台灣,子女媳婿、內外孫及內外曾孫全在國外為了工作、學業、家事而忙碌著,要全聚在一起吃個團圓飯,根本不可能,之後,我想了個妙計,建議他們每年家族旅遊一次,地點、天數、時間、等級不限,全程開銷由這兩老買單。

據我所知,他們去了美洲、歐洲、紐澳、遊輪、杜拜等等,幾乎都是全員(近20人)到齊,旅遊期間餐餐都是團圓飯。

如果長輩們將財產早早先分完了,這團圓飯還吃得成嗎?近年來,台灣多家銀行陸續開辦以房養老方案,即反向抵押貸款,只要名下有房地產的老人,可將房地產抵押給銀行,銀行按月撥款給老人生活用。

如此一來,老人就可靠著房子養老。

要注意的是,銀行多有貸款年限,如果活到人瑞或超級人瑞,也可能會超過抵押年限。

因為現代人普遍長壽,無法預期活到多久,晚年醫療開銷多大,建議還是把財產留給自己,安享晚年用。

與其活著先把財產分給兒女,還不如等到「人在天堂」後依法分配遺產「光榮繳稅」後,讓兒女們收到意外之財,至少不會看到「錢在銀行、子女對簿公堂」的傷心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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