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保險業風險 ... | 產險業之損失控制

(6)確保業務單位內部控制程序有效執行,以符合相關法規及公司風險管理政策 ... (3)損失分配模型(適用於產險業) 保險業針對各種同質性之承保風險,可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現在位置: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法規內容法規名稱: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公發布日:民國103年03月27日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200146271號法規體系: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法規功能按鈕區法規內容條文檢索法規沿革1.總則1.1為提供保險業建立風險管理機制所需之實務參考,並協助保險業落實風險管理,以確保資本適足與清償能力,健全保險業務之經營,特訂定本守則。

1.2本守則所稱之風險,係指對實現保險業營運目標具有負面影響之不確定因素。

1.3保險業建立之風險管理機制,除應遵守相關法規外,應依本守則辦理,以落實風險管理。

1.4本守則之風險管理架構包括風險治理、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風險辨識、風險衡量、風險回應、風險監控及資訊、溝通與文件化,如下圖所示。

┌──────────────┐┌─┐┌──────┴─────────┐┌┴┐│資│←─→│風險治理│←─→│風││訊││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險││、│└────────────────┘│監││溝│↓│控││通│┌────────────────────┐│││與│←┤→┌────────────────┐←├→│││文│││風險辨識│風││││件││└────────────────┘險││││化││評││││││┌────────────────┐估│││││←┤→│風險衡量│←├→│││││└──────┬─────────┘│││││└────────┼───────────┘││││↓││││┌────────────────┐││└─┘←─→│風險回應│←─→└─┘└──────┬─────────┘↑└──────────────┘1.5保險業應考量本身業務之風險性質、規模及複雜程度,建立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並將風險管理視為公司治理之一部分,以穩健經營業務。

1.6風險管理機制應結合保險業之業務經營及企業文化,並依據訂定之風險管理政策,運用各種質化與量化技術,管理保險業可合理預期且具攸關性之重要風險。

1.7董事會及高階主管人員應負責推動及執行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確保企業內全體員工充分瞭解及遵循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8保險業為執行風險管理政策所建立之作業流程及管理辦法,應予以文件化,相關之風險報告與資訊揭露應定期提供、追蹤與更新。

1.9保險業應重視風險管理單位與人員,授權其獨立行使職權,以確保該風險管理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2.風險治理2.1風險管理哲學與政策2.1.1風險管理哲學係企業全體員工共同分享之一套理念及態度,藉由其所從事之所有活動,從擬定策略到執行日常之例行活動,以顯示企業如何管理風險。

2.1.2董事會及高階主管人員應藉由其對企業本身組織及風險之了解,建立所屬企業之風險管理哲學,以指引內部風險管理機制及能力之建立,並確保營運目標及策略與風險管理哲學相符合。

2.1.3為落實風險管理哲學,並將風險管理機制與企業之日常營運活動整合,保險業應訂定風險管理政策,以作為日常執行風險管理作業之規範依據。

2.1.4訂定風險管理政策時,應考量企業文化、經營環境、風險管理能力及相關法規,並應經董事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1.5風險管理政策內容應涵蓋以下項目:1.風險管理策略及風險管理目標。

2.風險管理組織與職責。

3.主要風險種類。

4.風險胃納(RiskAppetite)。

5.風險評估、回應與監控。

6.文件化之規範。

2.2風險管理文化2.2.1保險業之投資及業務應同時考量報酬及風險,建立風險管理之決策性地位,此為風險管理文化之深入與內化,亦為風險管理成功之關鍵。

2.2.2保險業之風險管理文化必須為系統之運作,風險管理非僅係風險管理單位之職責,從董事會到業務單位均應參與及負責,以建立全方位之風險管理文化。

2.2.3保險業之風險管理文化必須由上而下才能有效的建立,其具體呈現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1.董事會成員及高階主管人員接受風險管理相關專業訓練,並給予支持。

2.定期向董事會提出整體風險管理報告。

3.風險管理單位主管有適當之位階。

2.3風險胃納與限額2.3.1風險胃納與保險業之營運策略有關連。

所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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