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設立、節稅及實務操作注意事項 | 公司節稅方法2020

但其取得之進項憑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應不得申請退還。

上面二個函釋清楚說明了,成立投資公司出售股票及所取得之股利收入,依法既准免徵營業稅並得 ...Skiptocontent投資公司設立及操作注意事項許多人都知道成立投資公司來節稅那何謂投資公司?要如何成立?怎麼操作?節甚麼稅?又有甚麼優缺點?實務上操作又該注意什麼?投資公司節稅許多人都知道成立投資公司來節稅那何謂投資公司?要如何成立?怎麼操作?節甚麼稅?又有甚麼優缺點?投資公司是什麼廣義來說,只要是成立公司來做投資的,我們都可以稱為投資公司。

如專門做不動產投資的公司,可成立XX不動產投資有限公司,專門投資藝術品的藝術投資公司等等,這些都叫做投資公司,差別只是他們的營業項目及投資標的不同。

假設公司從事證券投資、期貨投資、投資信託公司等等特許業務的投資公司,因為這些業務受政府監管程度比較高,這些公司的設立須事先申請審查並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如要求一定資本額、限制經營範圍或是要有專業證照才能設立。

我們稱有經營這類型營業項目叫做特許公司。

上面所舉的投資公司型態都是有營業行為,如買賣不動產、藝術品或是銷售基金等等。

他們跟一般公司基本上是一樣的,只是名稱上有投資二字。

專營投資公司vs兼營投資公司而要利用稅法規定達到節稅目的的公司,我們會稱之為”專營投資公司”。

專營投資公司,不會有營業行為,單純做股票或股權的投資,以長期收取股利或盈餘為主。

這樣的公司,可適用所得稅法42條免稅規定。

(所得稅法42條規定後面會詳述)相對地,若有間公司,有營業開發票同時也持有其他公司股權,像是藝術品投資公司除了買賣藝術品外,也會用公司入股其他公司當法人股東,像投資這樣的公司,就會被定義為”兼營投資公司”。

實務上並不建議公司兼營投資業務,在稅負並沒有好處。

因此建議,若是持有長期資產者,可以考慮用專營投資公司來持有。

投資公司設立流程投資公司的設立流程跟一般公司相同,並無差別。

以前法規有規定要成立投資公司,營業項目只限經營”H201010一般投資業”一項,公司名稱須標明「投資」字樣。

但在101年後這項規定就廢止了,所以目前設立投資公司流程跟一般公司設立相同。

首先要先取好公司名稱預查(如:XX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確定公司地址、資本額及股東持股比例,委由會計師簽證後送當地主管機關(如台北市政府),即可完成公司設立。

特許公司的設立則要符合特許要求才能設立,這裡不再另贅。

投資公司如何節稅在了解投資公司如何節稅前,我們先知道幾個數字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40%;股利分離課稅28%;營利事業所稅20%,若盈餘未分配則再加徵5%。

(所以實質稅率是24%)開公司節稅舉例來說某甲獨資經營甲公司,今年結算淨利有10000萬,需繳納2000萬的營利事業所得稅(20%)。

繳完營所稅後的稅後淨利8000萬,有二種方式處理:第一種方式直接分配回自然人股東甲,則甲需繳納2240萬的個人綜所稅。

(8000萬*28%,在不考慮其他的稅賦優惠及免稅額情況下,股利分離課稅)第二種方式盈餘保留在公司不做分配,則甲公司需繳納400萬的未分配盈餘加徵(8000萬*5%,在不考慮其他的稅賦優惠及免稅額情況下)第一種方式甲個人需繳納2280萬,第二種方式公司只要繳納400萬。

所以公司的利潤只要不分配,只要加徵5%的未分配盈餘。

一直累積在公司帳上,就不會有繳個人綜所稅的問題;若股東有用錢需求,再將盈餘分配回自然人股東身上,股東這時才會有繳納個人綜所稅的問題。

因此,看出若將盈餘保留在公司而不分配回自然人股東身上的好處是先不繳稅。

所以這樣做法是把稅負遞延至後期晚一點再繳納,或是控制一次不要發放太多盈餘,每次只發放少部分盈餘(如發放100萬就好),不要讓股東的綜合所得稅跳到40%級距,這樣也是有達到節稅的效果。

所以人家常說開公司節稅,邏輯即是這樣來的。

行號(獨資/合夥)講到這邊那有些人會問,那行號(獨資/合夥)呢?行號等於是用個人名義在經營生意屬無限責任,且行號無法保留盈餘,每年都必須將所賺到的錢全部併入到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因此若是行號一不小心經營太成功,每年股東都要面臨繳納40%的個人綜合所得。

因此,強烈建議不要用行號經營生意,既無節稅功能且又承擔無限責任。

我在事務所那麼多年,還是看到許多人用行號在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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