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交易(期權交易)的基本認識 | 選擇權交易

選擇權所表彰的是一種權利,選擇權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買權CALL 或賣權PUT,於特定期間內,依特定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現貨之契約;選擇權之賣方,於 ...期貨入門基本認識商品介紹交易策略選擇權入門基本認識商品介紹交易策略綜合比較槓桿交易入門外幣保證金結構性商品差價契約CFDMT5v.sMT4外匯系統避險貨幣入門教學外匯交易新手教學期權學堂期權懶人包期權影音教學期權小教室台指期夜盤(盤後)大盤分析v.s股市分析量化分析入門教學Multicharts入門教學程式交易v.s被動收入投資學院選擇權入門基本認識基本認識定義選擇權是一種契約,其買方有權利但沒有義務,在未來的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特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標的物。

選擇權所表彰的是一種權利,選擇權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買權CALL或賣權PUT,於特定期間內,依特定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現貨之契約;選擇權之賣方,於買方要求履約時,有依選擇權約定履行契約之義務。

選擇權的類別a.未來購入現貨的權利,稱作買權(CALL)b.未來售出現貨的權利,稱作賣權(PUT)買權(CALL)買買權(longcall):看大漲;買賣權(longput):看大跌。

賣權(PUT)賣買權(shortcall):看小跌;賣賣權(shortput):看小漲。

享受權利者和負擔或有義務者:a.享受權利者即為選擇權之買方,或稱作持有人。

有權利但無義務履約,所以必定在履約可獲利時執行權利。

b.負擔或有義務者即為賣方,先收取買方所支付之權利金,當買方要求履約時,有義務依約履行。

為防止有違約之虞,故賣方需繳交保證金。

選擇權的一大特色即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稱職務。

選擇權的權利期間買方權利的行使有一期限,稱作到期日或失效日,而到期日距今的時間即為權利期間。

選擇權的標的物選擇權有其不同到期日的標的物。

而標的物為何需視契約內容而定。

形式選擇權形式可分為歐式選擇權與美式選擇權。

歐式選擇權需在到期時,才可進行履約。

美式選擇權,則在到期日之前任何時點,買方皆可要求履約。

權利金權利金代表選擇權的價格,影響選擇權價格的因素包括了標的市價S、履約價格K、無風險利率i、權利期限t、標的波動性σ;而選擇權的價值可以分為兩部分:一是內含價值(INTRINSICVALUE),二是時間價值(TIMEVALUE)。

內含價值係指立即履約可獲得的利潤,時間價值則是隱含的期望價值,隨時間縮短遞減。

買方在進場時即支付權利金予賣方以取得權利。

重要名詞a.價內、價平、價外價內選擇權指買方在此時要求履約即可獲利。

因此價內買權,必是當目前價格高於履約價格(S>K),買方可要求履約以低價買進,旋即以較高的市價賣出;而一價內賣權,則必是目前市價低於履約價格(S
以上原文作in-the-money。

若市價等於履約價,稱作價平選擇權。

若買方在此時履約得不到任何好處反而有損失,則稱作價外選擇權,即當SK的PUT。

區別方式整理如下: 買權(Call)賣權(Put)價內(獲利)S>KSK範例:當現貨指數為5342履約價為5000的買權為一價內買權,履約價為5000的賣權為一價外賣權。

b.內含價值、時間價值內含價值時間價值價內選擇權立即履約所獲得之利潤。

時間價值說明說明內含價值,需要將買權與賣權分開來說。

對買權而言,內含價值是指「現貨指數高於履約價的部份」,若用數學式表示即"MAX(大盤-履約價,0)",上式是指取「大盤-履約價」與「0」之間較大值的意思;對賣權而言,剛好相反,即「履約價高於現貨指數的部份」,用數學式Max(S-K,0)及Max(K-S,0),表示即"MAX(履約價-大盤,0)"。

選擇權的價值可分為兩部分:一是內含價值;二是時間價值。

 所謂的內含價值,就是價內選擇權立即履約所獲得之利潤。

 而時間價值就是買方對價平或價外選擇權進入價內或已為價內但更深入價內的一種期望,所願意支付的權利金,這種期望會隨著時間的消逝而機會愈來愈少,直至到期日為零,所以稱作時間價值。

影響價格的因素選擇權價格受標的物商品價格的變動影響。

很明顯地,若現貨目前價格上揚,則買權必跟著水漲船高,而賣權價格則降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