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屋-房地合一稅2.0 新制上路!不能不知? | 房屋買賣奢侈稅

房地合一税2.0適用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7/1起交易105/1/1以後取得之房地短期轉手適用稅率提高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預售屋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

持股交易交易持股(或出資額)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或出資額),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是由我國境內房地構成。

交易未上市櫃股票已課房地合一税者,免按所得基本税額(AMT)課税排除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的股票交易維持稅率20%個人非自願因素(如調職、房地遭強制執行)交易個人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營利事業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維持稅率10%自住房地持有+設籍超過六年,免稅額度400萬元防止利用土增税與所得税稅率差異來避税課税基礎=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上限=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前次移轉現值超過上限部分不可減除,但超限部分計算繳納的土增税可列費用台灣房屋版權所有禁止轉載©2021.TaiwanRealtyAll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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