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法學論著-法學期刊-全國律師第23 卷第7 期 ... | 繼承制度

惟戶主身分地位之繼承,與家產繼承及私產繼承之內涵為何?殊有進一步探討之必要。

目次:, 壹、前言貳、日據時期臺灣民事法律制度一、日本統治時期 ...法源法律網回首頁網站導覽加入會員會員登入購買授權與點數設為首頁訂閱舊報法源電子報精選六法法規查詢法規類別判解函釋裁判書起訴書英譯法規法學論著法學題庫會員專區論著投稿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國家考試升學考試法學期刊論著名稱:日據時期臺灣繼承制度暨爭議問題之探討(上)編著譯者:尤重道出版日期:2019.07刊登出處:台灣/全國律師/第23卷第7期/60-75頁頁  數:16點閱次數:448下載點數:64點銷售明細:授權者:尤重道標  籤:基本資料相關資料關鍵詞:日據時期;繼承制度;家產繼承;私產繼承中文摘要:日據時期依臺灣習慣,家除擁有家產外,尚有家族之私產。

而臺灣繼承制度受日本法律觀念導入之影響,將日本之家督繼承制度移植於臺灣,造成因戶主喪失戶主權而開始之戶主身分地位之繼承與戶主財產之繼承,戶主繼承人於繼承被繼承人戶主權之同時,不可分的繼承被繼承人所有財產上之權利義務。

家產名義上雖以戶主為繼承人,但實質上以被繼承人之家屬為繼承人的範圍,僅家產之管理處分權屬於戶主或家長,家產繼承因戶主喪失戶主權而開始;私產乃家族以自己名義所取得之財產,而其管理用益、處分權專屬於家族者,私產繼承,因家族之死亡而開始。

惟戶主身分地位之繼承,與家產繼承及私產繼承之內涵為何?殊有進一步探討之必要。

目  次:壹、前言貳、日據時期臺灣民事法律制度一、日本統治時期在臺灣施行的法律二、繼承事件適用臺灣繼承習慣三、日據時期臺灣繼承習慣之內涵四、小結參、戶主身分地位之繼承一、戶主繼承之開始原因二、戶主繼承人及順位三、小結(以上刊載本期)(以下待續)肆、財產繼承一、因戶主喪失戶主之身分而開始之財產繼承(家產繼承)二、因家族死亡而開始之財產繼承(私產繼承)三、小結伍、臺灣光復後日據時期臺灣繼承習慣之適用一、繼承開始於日據時期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原則二、被繼承人於日據時期死亡,當時無人繼承之共有不動產其應有部分之歸屬陸、日據時期無法定推定戶主繼承人,於臺灣光復後可否再由親屬選定繼承人?一、學者見解二、實務見解三、小結柒、結語相關法條:民法第1、2條(108.06.19版)相關判解: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51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70年度台上字第235號民事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515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3101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7號民事判決相關函釋:台內地字第1050404852號(50)台函民字第3150號(77)法律字第7494號(88)法律字第051030號(89)法律字第021583號法律字第10503500940號法律字第10603511500號院臺綜字第1020142199號相關論著:法源法律網網站導覽|關於法源|使用規範|策略聯盟|聯絡我們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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