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租賃物的修繕責任 | 房東 修繕責任 法律

請問洪律師:我是租屋族最近退租了,有一些不愉快!1.房東因有家人有困難需要用到該間房屋,而要求我提早解約,我想說給人方便就答應他 ...洪幼珍律師法律諮詢網服務領域諮詢案例法律專欄媒體報導法律小常識聯絡我們回首頁 > 諮詢案例>民事問題>Q:租賃物的修繕責任Q:租賃物的修繕責任點擊圖片放大商品名稱:Q:租賃物的修繕責任詳細介紹:Q:租賃物的修繕責任請問洪律師:您好,請問我的房子今年出租給房客合約於103年7月1日開始計算,我在6月25日就交鑰匙給房客,房客從第一次看屋到交鑰匙總共來了4次看屋,從一開始說好的哪些家俱要與哪些不要,我們都依照他們的要求將他們需要用到的物品留下借給他們使用,不料他們又反反覆覆說同樣物品又不要,原本不要的又說要...現在又說我們房子有壁癌,要我們負責修繕,還有洗面盆的排水孔是可以用塞子塞住的,並沒有壞掉,但他們卻要求換新,(關於這點我們有需要更換嗎?)還有百葉窗壞掉了(他們也要求我們全部更換)想請問那如果房子壁癌修繕這段期間他們若要求要退修繕房子這段時間的房租這樣合理嗎?高雄  洪幼珍律師:一、「洗面盆的排水孔是可以用塞子塞住的,並沒有壞掉,但他們卻要求換新」,以及「百葉窗壞掉全部更換」,是否更換得由你們雙方協議決定。

但如由出租人所修繕,承租人於租賃期間,依民法第432條第1項之規定即對租賃物負有保管及保持義務。

二、依民法第423條規定出租人對於租賃物之交付及合用有保持義務,所以房子壁癌修繕這段期間如果他們因此無法入住(即無法使用收益),他們要求要退修繕房子這段時間的房租,似為合理,但如雙方有爭議,亦得向鄉鎮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參考法條:民法第432條第1項:「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力。

」民法第423條:「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更多商品Q:退租約了,還有其它責任嗎?Q:退租約了,還有其它責任嗎?請問洪律師:我是租屋族最近退租了,有一些不愉快!1.房東因有家人有困難需要用到該間房屋,而要求我提早解約,我想說給人方便就答應他,除押金退還外,也沒要求他另行支付其他費用,我交回鑰匙時,房東也是當面點交後交還押金,過了一星期了,現在卻說我必須要給他粉刷的錢,清理的錢等,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2.適逢報稅期間,本想租金可以列舉來抵稅,房東卻提醒說租約上有規定我不可報稅,請問這有無違法的嗎?高雄 洪幼珍律師:一、因你與屋主巳合意終止租約,且已當面點交無誤,如之前租約未約定退租後要給房東粉刷的錢及清理的錢,或並非你蓄意破壞,依法依理你都不用付。

 二、房東說租約上有規定不可報稅是否會違法的問題,如你們的意思是「如承租人報稅所增加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房東即可主張租金是約定未含稅,此時你報稅造成房東所增加的稅,房東可向你要求,但如契約上明定不可報稅,違反稅捐法,依民法第71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應屬無效。

Q:如何對不同縣市的肇事者提出聲請強制執行?Q:如何對不同縣市的肇事者提出聲請強制執行?請問洪律師:我們是車禍受害人(桃園人),肇事者是花蓮人,我們已於101年10月18日在桃園縣內的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和解金額為150萬,100萬由肇事者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另外50萬由肇事者負責。

依照調解筆錄內容,肇事者需於101年11月18日前先匯入10萬元,另外40萬從101年12月10日起分兩年內按月還款16,666至全數付清止,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至今尚未收到肇事者匯入一分一亳,並且完全對方失聯,請問要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因對方是花蓮人,是否要到花蓮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呢?煩請回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謝謝!高雄  洪幼珍律師:一、強制執行是以執行標的物所在地之法院為管轄法院,因此提問人可以先至各地國稅局查詢債務人財產資料,看債務人有無財產位於桃園縣內(不動產或存款銀行或其上班地點),如果有的話就可在桃園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其他地區的財產在請桃園地院囑託其他法院執行。

如果債務人在別的地方都沒有財產,那就只能到花蓮強制執行。

二、建議先持調解筆錄向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資料,看對方的財產在何處,如為不動產,就要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聲請,如為其他財產或薪資,就要向財產或薪資的所在地法院聲請,不是一定要到花蓮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Q:如何請求加速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Q:如何請求加速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請問洪律師:先父生前均每日按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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